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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1日 星期四

殺人不必償命?台灣該廢除死刑嗎?
國家殺人?縱容犯罪?死刑的深層思考與對話




來賓:

靜宜大學法律系教授 黃瑞明

廢除死刑聯盟執行委員 林峰正

CALL-IN 國家無權殺人?司法縱容犯罪?死刑該不該廢除?









王清峰的理性與寬恕

死刑到底該不該廢除,一直備受爭議,法務部長王清峰9號晚間,不但發表專文「理性與寬恕」,表明反對執行死刑,更首度宣示在他任內,就算下台,也絕不會批准任何一件死刑。





法務部長王清峰:我寧可離開,甚至為了讓這些死刑犯有個自新的機會,如果我能替他們被執行,甚至下地獄,我都甘願。

部長不執行死刑,違法?


王清峰的作法有沒有道理?引發朝野質疑違反現行法令,已經司法定讞,為何不執行?有理嗎?



再度讓死刑存廢問題浮出檯面。縱容犯罪、慈悲放錯地方?法律保障加害人?泯滅人性傷天害理卻不能判死,人民還得養他一輩子,有理嗎?



人為何會犯下泯滅人性的罪行?該如何面對這樣的人性?人不能殺人,為何政府可以殺人?誰能給予剝奪罪犯生命權的權力?

死刑是否能嚇阻犯罪,被害人能否得到寬慰,社會是否能建立公平秩序?死刑的審驗嚴肅而不容出錯,伸張正義和人權爭議,死刑的存與廢,兩造的堅持難以有共識。

外國是如何面對死刑議題?



批准死刑:違憲?

人心真會向善?假釋再犯層出不窮,出獄再殺人,是罪犯還是司法殺人?何謂正義?以判死刑定讞卻逍遙法外,對被害家屬情何以堪?司法難道只為了滿足少數人權團體或政治人物的「良心」?

如何才能還給被害人(家屬)公道?台灣被害人保護機制的缺乏?



刑法的目的為何?政府執行刑責需不需要對被害人交待?刑法難道絲毫沒有報復懲罰的成份?

8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三點意見
一、主持人問:刑法有補償被害人家屬的義務?
黃老師說:有,死刑可以申張正義。
被害人家屬說:就算犯人被槍決了,他的心仍無法平復……(死刑無效)

二、黃老師說:王清楓家裡沒有人被殺過,所以沒資格廢除死刑--->沒作過xx就不能當xx部長???邏輯有問題喔!!

三、死刑有教育作用??恐嚇教育時效性是短的,每個被恐嚇過的人應該都知。廢除死刑有鼓歷作用???誰會為了可以終生監禁去殺人???

台北關志宇

Unknown 提到...

被害人家屬說:就算犯人被槍決了,他的心仍無法平復
(那我想說的是,如果不處死刑,還不是照樣讓家屬痛哭流涕?恨不得把對方千刀萬剮?最終還不是希望死刑犯被處死刑嗎?)

王清楓家裡沒有人被殺過,所以沒資格廢除死刑--->沒作過xx就不能當xx部長???邏輯有問題喔!!
(一定要家裡有被人殺過才可以當部長嗎?他是說他沒有同理心,所以沒資格廢除死刑~)

死刑有教育作用??恐嚇教育時效性是短的,每個被恐嚇過的人應該都知。廢除死刑有鼓歷作用???誰會為了可以終生監禁去殺人???
(死刑的確沒有教育的作用,但是不施行死刑的話,犯罪率依然居高不下)

泡泡 提到...

(堅決反對廢死!)

1.寬恕死刑犯是好事,很偉大,但王清峰沒資格談寬恕,因為她根本就不是被害人,只是說了一口慈悲,不是真正的慈悲。等到她的女兒也被人先姦後殺後,再來談寬恕吧!我想這會比較有說服力!

2.若是以「死刑犯死了,也不能讓被害人放下仇恨。」或者「人死不能復生,執行死刑沒意義。」來打發我們這些反廢死的人。那我想,這個論點合理的話,警察局、法務部、司法院我看通通可以解散了!

3.「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還是有安慰人心,勸戒人不要當壞人的作用。若惡人沒有被執行死刑,就是給後面想要作壞事的人一個壞示範。很多幹下滔天大罪的壞蛋,都去查過自己可能會被判的刑責,比我們這樣不犯法的人還清楚刑法。沒有死刑的話,他們就更敢去做壞事了。


4.犯人關在牢裡,吃的喝的全都是中華民國百姓的納稅錢,我不想花錢在他們身上。我說,被這些人全部省下來,好好的用在那些單親家庭、中輟生等,給他們在有愛有希望的環境下長大,給他們良好的教育,他們也不會變壞,長大被關!
既然知道教育才是根本,就要赻孩子小時給予正確的觀念!

5.科技進步,冤獄已經很少很少了,要檢討的,是蒐證、司法程序,根本不是「有沒有死刑」的問題!因為飛機失事一次死傷的人數多,就說坐飛機比坐汽車還危險,根本是騙不懂的人!

6.要談保障人權!先把善良公民的人權保障好再說吧!若不能阻止惡人犯罪,那就少談廢除死刑,如果大家都不做壞事,也不用談廢除死刑了,反正也沒人會被判刑!留著備而不用是有其好處的。

泡泡 提到...

那位Scott/台北關志宇,你的論點才詭異吧?
黃老師的說法,意指王清峰家裡沒人死過,所以談廢死不能表示她很慈悲,而且她不是被害人,自然不可能有同理心。所謂的「沒資格談廢死」,只指沒有說服力,如果今天她是受害人,她來談寬恕,才能說她很偉大,有大愛。

她既不是受害人,也不是加害人,只會讓人民覺得她在搞清高,但一點都不貼近人民的情感!

老塞 提到...

我覺得「廢死」的關鍵不在於寬恕死刑犯,而是讓人思考除了死刑之外,有無更好的懲罰方式。把死刑犯槍斃是很讓人熱血沸騰,然後呢?這個世界不會因為死了一個罪犯就變得更美好,因為這個社會基本的問題和犯罪誘因還在,還會製造更多的死刑犯出來。

「廢死」問題有許多深層概念可供探討,也是當代哲學不可迴避的問題。很可惜貴節目沒有邀請哲學專家出場,這樣一些模糊的概念就會得到釐清。我個人推荐中央研究院歐美所的戴華教授,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的謝世民教授、許漢教授,都是不錯的人選。

匿名 提到...

反對廢死

《其一》
政府現在已經寬待死刑犯,往後不久又寬待終身監禁犯,請問到最後是不是任何罪犯都有假釋逃出的機會?

人類最早的律法及聖經舊約的律法都有死刑的刑罰,廢死刑=『傷天害理』,是逆天行事。刑罰目的本就是在嚇阻警惕人類別做傷天害理及殺人之事。自古以來一國的法律若沒有死刑,現在可能到處都是罪惡國度。

所以支持廢除死刑的是濫用慈悲。
人都是會犯罪的,慈悲是留給受害者,也留給改錯自新的人,但做錯事就是要受罰,完全天經地義。人確實不能殺人,但律法的處死並不算殺人,死刑的懲罰就是要犯罪的去承擔會致死的後果。如果人們殘暴的像希特勒、恐怖份子般而罪不致死,那麼相信日後不久台灣將會有恐怖份子組織產生,因為只要人不死,幹什麼事都可以,「只要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野草除不盡,春風吹又生」的道理難道不知嗎?

《其二》
如果罪犯本該被判死卻不判死刑只「終身監禁」,這樣一來既有免費牢飯吃,二來又有逃亡的機會。已被終身監禁因為沒有自由,不是迫切計畫逃亡要不就是自殺。國家即使有萬分之萬個保證與措施讓犯人終身監禁沒有逃亡機會,但人就是會有百密一疏的時候,一但有重大刑犯逃亡,下個受害者會是誰?

再者宗教所謂的死,台灣都稱「往生」。

死前能懺悔,改過歸向「神」,就能通往天國,反之若死都不悔過就是通往地獄。這就是律法,無人能廢除,就連上帝也無法廢除。人人都有一死,今生的死亡雖並非真正死,但人類就是必須要為自己一生的行為負責。

來來 提到...

回答第一位年輕小伙子的問題

【被害人家屬說:就算犯人被槍決了,他的心仍無法平復……(死刑無效)】

所以意思是很難平復了,但律法沒有了死刑,被害家屬更不能平復,最後可能報復也不一定。

【二、黃老師說:王清楓家裡沒有人被殺過,所以沒資格廢除死刑--->沒作過xx就不能當xx部長???邏輯有問題喔!!】

可以當部長,但部長無權廢除死刑,法律不是為她而設的。

三、【死刑有教育作用??恐嚇教育時效性是短的,每個被恐嚇過的人應該都知。廢除死刑有鼓歷作用???誰會為了可以終生監禁去殺人???】

任何的刑罰確實都有警世教育作用,中國明清兩朝的可怕酷刑並沒有消滅罪犯但至少不會讓罪惡增加。雖現在有人為終身免費牢飯或為求一死而博上去犯案都有,我們不能走回頭路處以極刑,但維持死刑卻是正義的最後防線,像新加坡的鞭刑也是有人認為刑罰太殘暴,台灣也沒有採用。

匿名 提到...

如果廢除了死刑,那那些被害人的家屬心情是怎樣?是不是等到兇手出獄,然後想盡辦法要要報復?那是不是又會有另一起悲劇發生呢?沒經歷過自己親人朋友被殺害的人不會懂得那種痛,死刑真的不應該廢除,該給被害者一個公道,在幾年前那些已被處死刑的人,誰又能環他們公道,而現在殺人又不用賠命...這樣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