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內容推薦

顯示具有 司法事件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司法事件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污衊司法理盲獵巫?三法官自請評鑑!
林益世貪污無罪!司法崩盤?法官:對得起良心!

來賓: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執行委員 高涌誠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吳景欽
律師 馬在勤 臉書
「台北地院,我呸!」活動發起人 馮光遠


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教授涉貪污起訴!報帳制度害死人?
司法侵犯學術?教授違法有理?社會應該包容?

來賓: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輔大分會長 何東洪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吳景欽
開南大學副校長 林基煌
 美國密蘇里州 律師 田蒙潔


2012年12月26日 星期三

死刑是侵犯人權?廢死是保護壞人?
殺人不必償命?喪盡天良免死?死刑的再思辯!

來賓:

中研院法律所助研究員 許家馨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召集人 王薇君
廢死聯盟執行長 林欣怡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高涌誠


2012年12月25日 星期二

正義伸張?人權淪喪?台灣應該廢除死刑?
殺人必須償命!?誰能當上帝?死刑的思辯!

來賓: 

中研院法律所助研究員 許家馨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召集人 王薇君
廢死聯盟執行長 林欣怡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高涌誠


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

法官明察秋毫?誰能扮演上帝? 槍下多冤魂?
縱放殺人犯?司法為何無法正義?

來賓: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吳景欽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林峯正
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 趙惟漢
資深司法記者 黃錦嵐




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

公民團體問總統 辯論大解題
環境司改教育人權 總統如何才能過關?

來賓: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會長 王俊秀
台灣人權促進會 副會長 賴中強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執行長 林峯正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理事長 劉欽旭



2011年6月23日 星期四

2011年1月31日 星期一

正義喚不回 江國慶枉死!
國防部:道歉並協助求償!人已死家已毀 怎麼賠?



來賓:

江國慶辯護律師 黃達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執行長 林峯正

資深司法記者 黃錦嵐

CALL-IN 江國慶案對台灣司法的教訓?





江國慶案的疑點有多少,證據在哪裡?江國慶一再指控遭到刑求,可信度高!




江國慶案究竟是怎麼回事?為何15年後才發現江國慶是被錯殺、冤死!


許榮洲在江國慶執行死刑前,曾經自白犯下女童案,為什麼軍方不採認?許榮洲坦承犯案,難道就可以認定兇手是他!


江國慶案的承審軍法官,有一人不具資格,這樣的判決可以成立?江國慶案重啟調查,如何還他清白?


錯殺如果成立,誰該為江國慶的死負責!

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

總統囧事:打不死的司法恐龍
怠惰.濫訴.政治介入
台灣司法 品質保證?


來賓:

律師 羅秉成

法務部調部辦事主任檢察官 簡美慧

司改會執行長 林峯正

資深司法記者 黃錦嵐


馬總統一再強調他不干預司法是為了維持憲法及國家的體制並遵守總統的職權。但是,如果馬總統去評論司法案件的審判結果,會不會令外界混淆馬總統的份際呢!最近包括二次金改阿扁宣判無罪及性侵女童犯被輕判,馬總統都有所回應,這又該不該!



政治人物只要被檢方搜索、約談、起訴,就會高喊是政治介入、司法不公、司法迫害,但,真的是如此嗎?檢察官辦案與起訴會不會看政治風向球?辦不辦案、起不起訴,檢察官是不是會揣摩上意!



檢察官負荷重,一個人要當好幾人用,因此案子被拖延,當事人多能體諒,但,檢察官究竟是案子太多、還是辦案未能分出輕重。為何有些小案,檢察官堅持起訴,這是維護司法正義嗎!



屏東地檢署有檢察官因為積案太多,甚至還有貪污案五年沒開過偵查庭,雖然檢察官說自己是辦案仔細、要搜證,但對當事人來說,尋求清白可是無法等待的!而之前也有雲林的檢察官收賄辦案,檢察官為何會淪落?這些是個案?還是檢察官體系該被檢討了!





要刮別人鬍子的檢察官,該如何先整理好自己的門面?看看律師、當事人有什麼說法!



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總統囧事:打不死的司法恐龍
自由心證胡亂判 紅包收賄死不退
司改說說而已?


來賓:

律師 羅秉成

司法院行政廳廳長 黃嘉烈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姜世明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黃國昌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林峯正




民眾對司法抱怨不少,最主要的還是司法判決不斷出現荒謬、背離社會認知的情況,這些被稱為恐龍法官的司法人員,能夠被淘汰嗎?而不適任的法官要如何退場?為何到現在還做不到!馬總統上任已經兩年了,當初的司改承諾又做到了多少!



法官收賄的情況究竟有多嚴重?而這些收賄被起訴的法官,其實操守早就被司法院嚴格監督中,為何司法院早知這些人的操守有問題,卻還是無法處理,對於曾經被他們審理的民眾來說,又該如何相信司法呢!



而部份怠忽職守、幾乎不審案的法官,政府又能對他們有何約束力呢!



網友雖然發起了白玫瑰運動,希望撤換恐龍法官,但,這也牽涉到法官法的立法程序,到目前為止,雖然馬總統及司法院對於恐龍法官判案都有評論,但卻還是無法落實。



有收賄法官、怠惰不審案的法官、再加上恐龍法官,難怪,從民眾的民調中可以發現,民眾對司法的滿意度根本是充滿無奈。



為了改善法官審案品質,過去曾有司法改革人士提出陪審制、或是專家參審制,但由於牽涉制度過廣,目前也僅有實施專家參審制。但現實上卻是有不少律師抱怨,法官並不同意他們申請的專家證人出庭。司法院長賴浩敏則是提出了新的觀審制,但司法院表示細節還在研究中。



我國法官為終身制,為了督促法官認真辦案,評鑑是其中的方式。但是,相關法官辦案品質及法官進退場機制的依循,都必須重新立法,而法官法在1988年提出後,至今也超過20年,法還沒立成、法官問題就一堆。這又是誰的責任!



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一

纏訟20年 蘇建和三人無罪!
公平正義?法網恢恢?蘇案給司法的教訓與啟示!




來賓:

律師 楊思勤(被害人的告訴代理人)

資深司法記者 黃錦嵐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林峯正

CALL-IN 你對蘇建和案的看法?


發生在民國80年的汐止命案,吳銘漢夫婦遭到砍殺身亡,四名被告,其中王文孝已經在民國81年遭軍法槍決,其它3人在84年遭最高法院判死刑定讞,但歷經多次非常上訴失敗,蘇案律師聲請再審。



汐止命案發生,引發社會震驚,什麼時候發現,這個案子,疑點重重。在92年,首度獲判無罪,當庭釋放,不過96年,高院再更一審,又改判死刑,這次再更二審,三人都無罪,法官採信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的鑑定報告,企圖還原當年真相。



李昌鈺的鑑定報告中提出兇手可能只有一人,如何證明?一份多年後重建現場的鑑識報告,可信度夠不夠?李昌鈺博士的鑑識報告,解答了蘇案的許多問題?突顯了哪些問題?



檢方當初根據已經認罪伏法的王文孝的說詞及三名被告的自白來起訴蘇建和等三人。但三名被告隨後都指稱他們的自白是被刑求逼供,卻只有蘇建和的部份被採信。人家說打死驗無傷,警訊可能發生這種情況?刑求是警界常用手段嗎,到現在還會刑求嗎?如何定義刑求?自白證據效力多高?



以往檢警辦案過程,蒐證的不嚴謹,多年以來,已經改善了嗎?法官判死刑,證據到底夠不夠?然而,死刑與無罪,判決內容天差地遠!證據到底會不會說話?案子一次次重審,對受害家屬來說,公平嗎?如果蘇建和三人是無辜的,為什麼檢警不抓別人?



蘇案的教訓:對司法以及社會的意義在哪?速審法能適用於蘇案?

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二次金改沾腥 一審全部無罪
扁案法官談總統職權!尊重罪刑法定!枉法裁判?




來賓:

毆亞法律事務所所長 吳旭洲

資深媒體人 曾建華

律師 馬在勤


二次金改案在八號一審宣判,經過將近一年的審理,法官判定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陳致中黃睿靚、陳幸妤、元大集團馬志玲等和扁家因為金改往來密切的商界人士等21名被告,全部獲判無罪。


合議庭認為金融機關合併項目,在憲法上並非總統職權,就算陳水扁與吳淑珍分別收受國泰與元大共七億多的金額,但檢方無法證明,這些錢是行賄的對價關係。但檢方無法認同此判決。

二次金改21被告無罪,細看判決內容,法官有道理?給錢收錢是事實,為何不購成賄賂?二次金改不屬總統職權,阿扁喬事不犯法?




二次金改案判決引發爭議,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法官做出的裁判是不是契合民眾的法律感情,可以接受公評,而法官自己也要負起責任。判決與社會認知的差距,哪裡有問題?法官過度解釋憲法?

尊重罪刑法定主義?檢察官證據薄弱?恐龍司法官?

四大弊案(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館.洗錢),有的重罪,有的無罪,法官判決都有理?一審重判無期,二審20年?從四大弊案看扁家其他案件?總統法定職權與影響力,差很多?



行政院去年的二次金改檢討報告中,點名了六家金控公司有問題,其中公股銀行就占了四家,但相關人員的懲處名單卻沒有列在檢討報告中。

財政部長李述德當時表示,一切交由司法機關調查,但在法院宣判二十一人通通無罪後,金改當中誰是誰非,留下了更多爭議。

一次金改除弊有成效 二次金改興利乘勝追擊,為何出問題?台灣該不該做?
二次金改改變了什麼?政治與金融版圖?






2010年10月18日 星期一

娼嫖都不罰!春城亂飛花?
罰娼不罰嫖 剝削且違憲!開放一樓一鳳?台灣滿鶯燕?




來賓:

性工作者 MIKO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行長 鍾君竺

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 李麗芬

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協調會報委員 葉毓蘭

CALL-IN 你對娼嫖都不罰以及性產業專區的看法?


國內性工作者是不是應設立專區,內政部13號下午再度邀請相關部會和專家學者召開第二次座談會後,初步排除『紅燈戶專區』的經營模式,而是採取一樓一鳳個體戶或三到五人小型個人工作室的經營模式。






內政部傾向不設專區的構想,在立法院引起藍綠立委的同聲抨擊。專區的爭議何在?為何內政部座談會後來傾向不設專區?





個人經營一樓一鳳,三到五人共同經營?為何要這樣開放?除罰化=鼓勵色情?必然導致春城何處不飛花?內政部長江宜樺強調,目前一切都還沒定案,未來也是朝性交易除罪化、不罰娼也不罰嫖的方向來努力。





性產業自由開放的荷蘭紅燈區,現在成了犯罪的溫床,人口走私、毒品交易不斷發生。不開放=沒問題?反剝削=大張旗鼓?罰與不罰,開放與不開放的尺度拿捏?









罰娼不乏嫖!弱勢婦女從事性交易,卻還被黑道剝削、白道白嫖!為何不娼嫖都罰?



防不勝防所以開放更好?有無循序漸進、雙方跟社會都較能接受的方式?



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性侵不違意願?全民對抗恐龍法官?
修法就能保護兒少?避免兒童遭二次傷害 司法人員應再教育?




來賓:

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主任、勵馨基金會研發長 王玥好

律師 賴芳玉

兒福聯盟執行長 王育敏

社會記者 林朝鑫


一件又一件,兒童慘遭性侵,法官竟然說沒有強烈反抗或是沒有明確說出性侵時間過程,因此認定不違反兒童意願,輕判性侵案件。讓超過28萬網友串聯,組成正義聯盟。決定要在9月25日號召民眾走上街頭、發起白玫瑰運動。


彈劾不適任法官、修法?


台灣社會憤怒,要求立即修法並淘汰不適任法官!為何法官判決會如此違背常理?



來自民間的壓力,迫使馬英九總統發言強調,司法應該獨立不應該孤立,司法院也表示要修改刑法,對於性侵七歲以下幼童者加重判刑,不過兒福聯盟認為,修法只能解決部分問題。






不適任法官的淘汰,國外怎麼做?現階段的台灣還有哪些該努力的地方?



如何從司法杜絕性侵再犯?


性侵犯出獄後,真的改過自新了嗎?根據統計,性侵犯的再犯率超過五成,輕判已經在無形中造成民眾恐懼。



社會大眾給了受刑人機會,卻依然有人獸性不改。除了修法一律加重刑責外,如果在審理過程中,能夠採信更多社工員以及兒童心理專家的說法,能不能避免類似問題一再發生?








國外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