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
律師 楊思勤(被害人的告訴代理人)
資深司法記者 黃錦嵐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林峯正
CALL-IN 你對蘇建和案的看法?
發生在民國80年的汐止命案,吳銘漢夫婦遭到砍殺身亡,四名被告,其中王文孝已經在民國81年遭軍法槍決,其它3人在84年遭最高法院判死刑定讞,但歷經多次非常上訴失敗,蘇案律師聲請再審。

汐止命案發生,引發社會震驚,什麼時候發現,這個案子,疑點重重。在92年,首度獲判無罪,當庭釋放,不過96年,高院再更一審,又改判死刑,這次再更二審,三人都無罪,法官採信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的鑑定報告,企圖還原當年真相。

李昌鈺的鑑定報告中提出兇手可能只有一人,如何證明?一份多年後重建現場的鑑識報告,可信度夠不夠?李昌鈺博士的鑑識報告,解答了蘇案的許多問題?突顯了哪些問題?

檢方當初根據已經認罪伏法的王文孝的說詞及三名被告的自白來起訴蘇建和等三人。但三名被告隨後都指稱他們的自白是被刑求逼供,卻只有蘇建和的部份被採信。人家說打死驗無傷,警訊可能發生這種情況?刑求是警界常用手段嗎,到現在還會刑求嗎?如何定義刑求?自白證據效力多高?

以往檢警辦案過程,蒐證的不嚴謹,多年以來,已經改善了嗎?法官判死刑,證據到底夠不夠?然而,死刑與無罪,判決內容天差地遠!證據到底會不會說話?案子一次次重審,對受害家屬來說,公平嗎?如果蘇建和三人是無辜的,為什麼檢警不抓別人?

蘇案的教訓:對司法以及社會的意義在哪?速審法能適用於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