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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監委:政府買新聞 欺騙人民!
置入行銷惡化 記者失志!媒體失格!總統失信!


來賓:
資深媒體人 呂東熹

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 洪貞玲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 楊偉中

政大新聞所學生 田育志

CALL-OUT:前媒體記者 黃哲斌

CALL-IN 只要有錢 新聞任你買!你的看法?


政府到底還有沒有在進行置入性行銷,用買新聞媒體的方式,來進行政策宣傳?根據平面周刊的調查,這個答案,顯然是肯定的。





政府持續的在平面及電視台買廣告進行置入性行銷,讓監察委員吳豐山不得不在調查之後說出重話,他認為政府花人民的稅金去買廣告,根本就是在欺騙人民。





中國時報一名資深記者,近日就因為報紙長期受到政府置入性行銷的牽制,決定辭職走人,他的一篇文章也在網路上引起不少關心台灣媒體環境的民眾的迴響。但,他的行動,真能喚醒媒體的反省嗎?





究竟政府在平面及電子媒體置入性行銷的情況有多嚴重?而置入性行銷在新聞中又是用什麼樣的方式被呈現,讀者、觀眾,能夠分辨置入性行銷和新聞之間的差別嗎?



報紙、雜誌現在會以加註「廣編、企畫.....」,來做為新聞與廣告間的差別,但是,佔業務量最大宗的電視新聞呢?有何區別的方式?觀眾看的是廣告還是是新聞?



而站在政府的立場來說,政策性、訉息性的新聞,根本就不受到媒體長官的喜愛,政府如果不置入、不去買時段,媒體都不報導?那民眾又如何知道政府政策的改變?但除了置入性的作法,政府的宣傳方式,其實也可以有多樣的選擇!



馬英九總統曾經在競選時承諾,當選之後,絕對不會再買廣告來宣傳政策,甚至當時還曾經簽名連署由媒體界發起的活動。但,現在的政府,還是媒體界的最大廣告主。





究竟媒體可不可以被置入性行銷?如果可以,那規範是什麼?也有的媒體人選擇離開媒體,以獨立媒體記者的身份,透過網路的部落格或是和不同媒體合作,來報導想做的新聞,這樣的空間與方式,行得通嗎?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公視真的很厲害
判決出來就調整作風

再繼續這樣下去
明年新聞獎有話好說一定入圍
也許不一定會得獎(世事真難料)

不過這樣也好啦
有自己的主持人
這也是當初節目一開始沒有想到的吧
雖然這樣要去適應新主播

話說到健保
這次真的是太晚才開始討論了
之前的藉口也許是資訊不夠多
或是行____的____
中間還穿插
"評鑑全球健保""美國健保危機"
但是這都不是理由
搞到後面也挺狼狽的

最後
拿一句口頭禪
"公視沒有不適合討論的東西
只是怎麼討論而已"
令人佩服的是
特定主題被觀眾罵到臭頭時
來賓一定情義相挺

或許有一天應該想想
有話好說收視率五的情景

匿名 提到...

問題並不是商業媒體不能賺廣告錢,而是新聞與廣告要分明處理。

就如來賓所舉的美國的例子,我們只需要立法規範,在每則企業或政府花錢購買的新聞版面或訊息露出中,都強制要求如香煙或酒類廣告一樣需加註的警告標示,註明此則新聞由什麼單位出資購買,同時對此註記有固定版面及露出比例的配套規範。

至少可以減少廣告業主(包括政府)以新聞包裝行銷,瞞混民眾的投機心態。

匿名 提到...

不是要來酸樓上的~~~

政府難道不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