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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

二代健保三讀闖關失敗
費基費率民眾霧煞煞 朝野沒共識
專業問題還是政治問題?


來賓:

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 鄭守夏

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 王榮璋

醫藥記者 洪素卿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 滕西華

call-in 霧煞煞?你怎麼看二代健保?




二代健保今天無法完成三讀,民眾霧煞煞,就連國民黨立委自己都說這是審過最扯的法案,執政黨立委都難以認同的立法,怎麼過得了關?為何二代健保這麼難過?什麼是二代健保?過以後真的比現在好嗎?




二代健保說要用家戶總所得來計算保費,衛生署則說,有六成的民眾健保費不會調整,反而會變少,但這個說法卻被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給推翻,同樣一個健保費試算,到底誰說的才算?

在新規劃的二代健保中,原來就沒收入的家庭主婦,要被以國保的17280為最低的健保費試算基礎,衛生署稱這個叫做「虛擬所得」,但對家庭主婦來說,國保是要繳出去的錢,要等到65歲才領得到,錢還沒領到,卻要被拿來做為健保費的計算,這公平嗎?



虛擬所得的想法對嗎?為什麼會有虛擬所得?二代健保過不了,爭議的條文有哪些?二代健保過不了,問題出在哪裡?這是專業的問題?還是政治的問題?
如果重新再討論,會不會設計出更好的健保收費制度!

2 則留言:

痞子 提到...

那有什麼「虛擬所得」,拜託特別來賓先上行政院網站瞭解一下草案第20條、21條怎麼訂的。自己搞不清楚,就要先作功課。洪素卿和鄭守夏的說法比較正確。(詳細意見在討論區「請陳信聰爺爺回來罷!」那一篇第四則)

Hao-lin 提到...

家戶所得+人口數的設計立意良好,只是設算時用"虛擬所得"實在太笨了,不會叫"無收入者優惠之最低保費"..之,類的名稱嗎?

健康保險本非等同課稅概念,不能說沒收入一定不用繳保費,你去商業人壽公司買醫療險,會因為沒收入而不用繳保費嗎?

健保有部分社會保險的功能,當然不能完全比照商業保險,上面那句話只是要說明"它是保險",所有要保人都要繳費,在這基礎下,真正弱勢者,由政府社會補助代繳~~是代繳,不是當事人免繳~

現行一代健保中,若先生月入百萬元,太太因有錢了不用正式上班,打個零工投保工會用一萬七千多計保費,這家用入百萬元的子女跟著媽媽用每月一萬七千多計保費~~

反過來,一個單親媽媽月入四萬元,養兩三個小孩己力有不足,然而這家月入四萬元的小孩卻必須每人都以四萬元計保費~~此時每個小孩的所謂"虛擬所得"就是四萬元,如此不公,幾十年來,也未見針對這點大聲呼喊不公過..

用全家收入為基準,先生的加太太的,再以全家人口數(即可能看病人數)為加減參數才最合理,現在要精算的只是無收入者基數多少才會理的問題~~低到一百元以下都沒意見,但不能不計人口數,完全只用全家所得乘以費率~~否則,夫妻無小孩者,與同收入有五、六個子女的家庭,繳的保費會是一樣,公平嗎?你們家七、八個人在看病,我們家兩個人看病,就因為收入一樣,繳費就要一樣?

家中無收入者要繳保費最重要的其實是"精神",保險的精神,不是社福的精神,如果只計家戶收入而不論人口數,家中那些無收入之小孩老人(也是耗健保資源較多者)在形式上自動成了"不勞而獲"的受補助身分,不論他父母繳了多少錢都不會改變這個性質,因為隔壁那家沒小孩的人家也繳了這麼多~

借一下王榮璋舉的例子,本來不論人口數,他月入五萬,只要乘費率即可,現在論人口數,他要用九萬多的基數去乘費率~~~~誠然,但這個例子什麼也沒有表達到,因為九萬多乘出來的金額有可能比五萬多乘出來的數額還低~

讓高所得的家庭,其家中每一人口都依其總所得及人口數計費,家戶所得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受薪者依其收入計費,該家庭無收入者則以最低保費計,~已列案或正領受社會補助之貧戶,政府代繳其最低保費~~~

基本輪廓如此單純,卻因為這裏讓了一步缺了一塊,後來補的一塊,又扭曲到原先的設計基礎~~架構是單純的,別聽一句改一條,政府應該要花力氣的是如可加強稽核收入的能力,如何精確用詞像大眾說明~別再讓諸如"虛擬所得"的名詞跑出來讓大家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