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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悲劇真有代價?地質法真能過關?
地質敏感區 全面公告並管制 保障生命?侵犯權益?




來賓:

不動產行銷顧問 張欣民

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余烈

台灣省應用地質技師公會理事長 陳本康

台大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系教授 譚義績

CALL-IN 保障生命vs侵犯權益 地質法該不該過?能不能過?


國道3號走山事件發生後,各界憂心台灣還有許多類似地質相當脆弱的地方,朝野呼籲盡速完成地質法草案立法。地質法審議十多年,台灣已歷經多次重大災難!這一次,地質法勢必過關?


再續地質法:


93年三讀通過,隨即遭到復議,地質法內容究竟為何?為何遲遲無法通過?



這次雖然有走山的教訓、朝野也有共識要盡快制定地質法,但新版的重要內容包括了第五條規定要建立地質資料管理系統;第六條要公告地值敏感區;第七條要求所有開發行為,要有地質調查和地質安全評估等等。地質敏感區還是要公布。那上次未能立法的阻力,這次消失了嗎?




最終無法過關的理由?


地質法的爭議:無配套、事權不一、法律競合、小農舍也要地質調查…?地質法曾經在2004年遭到60多位立委連署復議而沒能完成立法程序,當初地質法和水土保持法、公路法等多項法律都有衝突,其中還限制了農民在自己的地、蓋農舍都要提出地質安全評估報告,根本就是擾民。而立委也指出,當年地質法功敗垂成的另一個原因是建商反彈。





地質敏感區到底多敏感?對民眾生活有哪些幫助和衝擊?三分之二都是坡地的台灣,地質法訂不訂依然存再許多爭議。


避免悲劇重演,地質法非通過不可?


地質法的重要性?沒有地質法,就不能公開列管住宅?有了地質法,台灣山坡地就真有保障?若無配套就通過地質法,嚴重侵犯民眾權益?

現在因為這次走山意外,使得地質法再度受到重視,行政院新版地質法目前也已經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而無論是新舊地質法版本,其中都規定要公告地質敏感區,但這也容易造成民眾恐慌和建商反彈,立委認為必須要有其它的配套法案。


"公告地質敏感地區",真的很敏感?


如何判定地質敏感?行水區、淹水、算不算地質敏感?位於板塊聚合帶的台灣,哪裡地質不敏感?地狹人稠又多高山,公開了又能怎樣?台灣目前的地質狀況能否在調查中據實呈現,能否作改善?



除了畫設敏感地質區,若是曾發生地質災變就必須公告,時間設定範圍有多大?十年、二十年?



建商到底有多大的壓力?公開地質敏感,真的就無法賣賣?目前建築法規是否足夠?清境、汐止、溫泉區、為何建照可以輕易取得?目前難道都沒管制?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可否不要再請余烈,他根本就是一個政治人物...地質法是大地技師阻擋?當初地質法沒有納入大地技師才是國際笑話....如同會計系不教會計一樣的道理...地質鑽探在學校都是大地工程學課程在教...余理事長真的讓人很失望...一個在水利、水保、結構、大地公會都對他風評不好的人....請不要在找他上節目

匿名 提到...

同意上面觀點,可以去問問看土木技師們余烈的風評,他可以代表專業?
地質法淪為余烈排除異己的工具,當初是土木技師公會硬要在法條上加上"土木技師"的文字,屆時變成公家機關只會考量土木跟地質技師,把真正了解鑽探工程的大地技師排除在外,這種法令通過才真正是笑話!!

匿名 提到...

政府花人民的錢請學者專家調查台灣地質環境
而人民竟無法利用這樣的調查結果避災
是什麼原因造成卓伯源和吳敦義阻礙地質法通過?
單用法案間有競合關係而將地質法擋下來
不禁讓人質疑這中間是否有建商或利益財團介入?

到底是房價經濟重要,還是人命重要?!

林肯大郡'國道3號走山'小林滅村......
這些災難或許是可以事先預防或減低損害的
若是擔憂多年前訂定的草案不夠完備
可以再請專家學者另擬修正案
只是因為草案不完備就整個阻擋下來不通過
無異是因噎廢食的作法
人民有知的權利
請立法院-儘速-通過法案
讓危險地段公開透明化
勿再讓人民的生命財產白白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