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
法務部調部辦事檢察官 黃冠運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副召集人 高涌誠
靜宜大學法律系教授 黃瑞明
CALL-IN 死刑該不該執行?台灣該不該廢除死刑?
法務部四年多沒有執行死刑,上週五卻同步執行張俊宏等四名死刑犯的死刑。歐盟與國際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遺憾。台灣未來怎面對死刑存廢?

依法執行?
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的立場
依照法律規定來行政,是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也是法務部不變的基本立場。廢除死刑雖然是法務部長遠的終極目標,但是依照現行法律制度我國還沒有廢除死刑。

因此如果經過法院三審判決定讞的死刑案件,再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以及本部所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審核-有沒有心神喪失、懷胎等等理由,或是有沒有聲請再審,提請非常上訴,或是聲請釋憲等等理由以後。如果發現沒有這些理由,我們應該依法要執行死刑。

06年起就沒執行死刑,法務部為何一口氣簽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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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卒草率?
廢死聯盟批評違法也違憲
由於死刑爭議大,三月中、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堅持不願執行死刑,黯然下台。現任法務部長曾勇夫,上任後承諾「依法行政」,執行死刑。
反對死刑的人權團體,強烈抗議法務部執行死刑,違法也違憲。依法行政?倉促草率?廢死批評法務部違法有理嗎?

死刑犯的義務辯護律師指出,已被槍決的死刑犯張俊宏,在4月26號已經委託廢死聯盟提出聲請釋憲,司法院也准許在5月3號前補證資料,但法務部卻倉促執行死刑。廢死聯盟表示已代替張俊宏提釋憲聲請,為何無法停止執行?張俊宏到底有沒有申請釋憲?法務部故意裝不知道?
槍下留人的最後一搏!
剩下的40名遭判決定讞死刑犯,因為都聲請大法官釋憲,法務部在審理結果未出爐前,暫時不會執行。

判決確定的死刑為何不能執行?釋憲、再審、非常上訴,槍下留人的最後一搏,程序要走多久?釋憲就可免執行?變相廢死?為何可以訴諸釋憲,釋憲的理由?
釋憲沒過或被駁回怎麼辦?能否再聲請?沒完沒了?誰能幫死刑犯釋憲?

死刑存廢面面觀!
槍決4死刑犯之後,正義終獲伸張?死刑到底該不該廢?又該如何面對剩下的四十位死刑犯?王國華求死而未能死,求死也是人權!?接下來40個死刑犯怎麼辦?等釋憲完成,一次40個全部執行?

停止執行?廢除死刑?不切實際的烏托邦理想?受害家屬的心情誰能體會?不同的社會正義與人權價值觀繼續在爭議中突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