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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

郭冠英事件:族群平等法之外,多元民主的台灣還需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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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賓:

資深媒體人 陳敏鳳

文化評論者 張鐵志

律師 魏千峰

作家 林世煜



郭冠英的「意」想世界

郭冠英事件發展至今,除了他過去匿名發表的言論所引發的族群歧視風波,以及衍生的言論自由問題之外,事實上,他的多篇文章似乎也映射出某種族群在過去這幾年來的焦慮,而這種焦慮代表什麼樣的意義?如何理解?



如何看待郭冠英在媒體上的控訴以及自我辯護?敏感的族群問題,是否真如他所說是「部分人講沒事,他講就有事」?郭冠英說他「曾為少棒比賽而徹夜不眠」,因為那是中華台北隊,是代表中國出戰。「貓空纜車無問題,有問題必定是台獨破壞」;「武力保台後也不能談任何政治開放,一定要鎮反肅反很多年」;在媒體鏡頭前自言最大心願,就是兩岸統一後在「中國台灣省」,過一個安穩的生活。

郭冠英的字裡行間,除了表達他的意識型態取向之外,還有他內心的焦慮和對台獨的憤怒,其實反射了台灣社會的另一個問題,也就是國家認同問題。根據郭冠英的說法,這是因為國家定位不清,因此許多公務員陽奉陰違。政黨輪替,台灣民主化向前邁進一步,但是命運共同體的概念是否有因此得到強化?還是內部爭論更加激烈,只是偶而出現,偶而隱而不顯?

過去幾年來,台灣社會內部問題雖然不斷,但都尚能維持基本的社會穩定,但面對中國崛起、中國威脅以及台灣與中國的密切交流時,中國問題顯然成了台灣內部團結的一項變數,從郭冠英的言論來看,這究竟是不是一種自由?



族群平等法再議

族群平等法或類似的法令在國內,各方黨派爭取立法已屆七年,但卻一直沒有具體進展,郭冠英事件或許有利於加速政府訂定族群平等法的態度和決心,但是定族群平等法能解決哪些問題,還留待哪些爭議未處理?



什麼是仇恨言論、什麼是歧視?定義、舉證、法律責任,在多元社會的台灣可能遇到什麼樣的難題?例如委員會組成方式?或者是否可能導致人民囁手躡足,或成為政治性的報復工具?



馬總統昨天對郭冠英言行表示,這是挑動族群對立的不當言論,但他也同時引用中時網路民調數字,表示有六成民眾不能認同政治人物利用這事件挑撥族群,顯示大家希望族群和諧,彼此尊重;而在野黨的蔡英文主席在22日也表示,台灣是個移民社會,最需要以包容來體現多元,不能把「本土」窄化成排他性的觀念,但他也表示台灣是生命共同體,主權是我們自己的統獨必須自己選擇,在國家認同的終極價值上,朝野領袖有交集嗎?



郭冠英將問題指向台獨,撇開公務員身分的郭冠英,這樣的意識型態在國內也有一定的人數支持,政治人物高喊要彌平社會分裂或避免挑動族群對立,除了立法之外,還能怎麼做?轉型正義與國家認同問題,還有什麼可能的方式可以好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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