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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7日 星期二

甩不掉的美國牛?
重啟談判vs地方杯葛 美國太蠻橫?台灣太天真?
AIT:吃美牛比騎機車安全!
立院:重新談判救台灣 美:安全無虞不再談




來賓:

淡江大學美國研究所教授 陳一新

前民進黨國際事務部主任 賴怡忠

前民主基金會執行長 董立文



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正式公佈拒絕使用美國牛內臟的認證標籤,保障市民健康讓消費者安心選擇,面對北市府大動作,其他縣市也將跟進,加上朝野砲轟,各界的反彈真能讓已簽署的協議,出現轉圜空間嗎?


開放進口美國帶骨牛肉引發排山倒海的壓力,政府如何亡羊補牢?


我方先釋放善意,美國需要台灣什麼?台灣又需要美國什麼?有可能重啟台美談判嗎?夾在美忠國間,台灣有多少籌碼?台美政治的現實是什麼?


TIFA是什麼?對台灣有何重要?拿開放牛肉來交換,值得嗎?美國牛進口和TIFA、ECFA、軍購、以及美中台三邊外交關係可能產生哪些作用和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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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歐巴馬曾說過不再用政治經濟來干預他國,美國究竟在想什麼?



北中高聯合杯葛內臟絞肉,吳揆表示:肯定、支持,台灣中央爭隻眼閉隻眼,美國會同意嗎?中央和地方不同調,是增加台灣談判籌碼,還是壞了未來好事?



若是談判不能再重新議商,能不能透過地方政府杯葛?或是立法阻擋美國牛肉風險部位進口?政治關係運籌帷幄,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還是要做好自我把關。


12 則留言:

RAY84421 提到...

信聰好,今天看節目似乎瀰漫一股悲觀氣氛。不過,是不是真如此呢?我試著找了一下可茲見縫插針的空間,發現有個可以操作的矛盾點。協議第2條(一般規定章),是AIT配合OIE的義務。然而OIE對BSE的風險控管規定中指出「本規定假定牛眼、腦、脊椎等不為人類消費所取用」、「BSE滴度在網狀內皮組織(按:即附著於內臟的組織)較高,屬於SRMs」(請參見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 2009的CH 11.6.28)。協議第18條(牛肉與牛肉產品章),則將「30個月齡歲以下牛隻的牛眼、腦、脊椎不屬於SRMs」。這裡的破綻不在於我國與美國的私下協議是什麼、是否載於條文,而是這樣的規定已然違反前述第2條及OIE風險的控管規定的規定。乃至於司徒文於媒體上發言說,不認為有談判必要。但請見協議第20條(諮商):TERCO與AIT簽訂那份協議,談到協議任一方可在對方不反對的情況下於7個工作日內就條文的詮釋及適用進行諮商,並在協議生效日後180天內(即至遲不超過2010年4月20日前)就執行層面進行審議。從由可知,司徒文尚無權單方拒絕就前述爭議進行諮商,只要中央政府願意提出諮商,我們不是沒有決戰境外的機會...拋磚引玉,請指教!

RAY84421 提到...

抱歉,最後再補充一點。協議首段即言及,「確認WTO會員國在WTO衛生及檢疫的相關義務」。事實上,在WTO這樣的多邊架構下,GATs第14條與GATT第20-1條,都有諸如基於公共秩序或道德,因保護人類、動物、植物生命或健康或避免對環境的嚴重破壞等而可自外於一般貿易規範的規定。目前國內既然有「美國進口帶骨牛肉與其相關食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指出大多國人基因對於是類病症還具有較高的風險(http://tinyurl.com/yj9gqc5)。質此,我們應當更有理由對美國說不。乃至於在國內的層次,我國憲法第15條保障國人的生存權、工作權與財產權。如果政府明知協議不符合OIE規範即片面決定開放進口有問題的肉品,那麼,這不止涉及立法權被行政權替代的疑慮,也牽涉到國家拋棄對人民付託的憲政問題。值得正視!

陳信聰 提到...

哈哈,有你這種觀眾真是我們的福氣。

RAY84421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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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84421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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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84421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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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84421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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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84421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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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84421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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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到...

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90437961139

nono 提到...

您好,
想請問這一集有沒有youtube錄影?

陳信聰 提到...

抱歉,當時因為節目錄影發生問題,所以沒有上傳。這兩年來,我們也談了不少相關議題,還請您參考。

祝好

陳信聰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