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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9日 星期三

柯P下定決心 監視器抓違停! 侵犯人權?
執法絕招?監視器取締違規 為何不可?

來賓: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 蔡中志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 廖福特
警察改革協會發言人 馬在勤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胡博硯

柯P:國道可以天天日夜拍照抓違規,為何違停熱點不能設監視器?
比例原則?只是10個熱點,並非全面監控?
架設拍攝都在公共空間,針對違規行為取締,且明顯告知拍攝,為何侵犯隱私權?


大砲打小鳥?對付小交通違規,公權力過度使用?
犯罪預防與破案的貢獻?監視器與犯罪率關係?
裝設監視器,他國規範與借鏡?
現行法律與行政命令,對政府機關監視器使用規範?



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為何闖紅燈與測速可以?
邁向法西斯的第一步?從違停熱點,到闖紅燈逆向違規左右轉,到ETC,到校園安全,到全面監控?
楚門的世界?當監視器充斥台灣,人權的疑慮與傷害?


7 則留言:

Vito Cheng 提到...

其實台灣都會區路上最多的不是監視器,而是行車紀錄器,擴大民眾檢舉的誘因還比較簡易有效,如果連這都行不通,那應該從根本面著手,就是台灣人違法的代價太過兩極化,路邊違停沒事的話就幾百塊罰單,出了事就是人員的傷亡,而幾百塊的罰單除了不爽之外,真的有讓人學到教訓的"痛"嗎?騎機車沒戴安全帽罰500,但隨便一頂比較安全的安全帽就超過500元,那罰500的效益又何在?台灣的罰則規範多如牛毛,但實際施行的效益卻非常差,罰金不就是個很大的問題點嗎?沒有"痛"感的處罰是學不到教訓的!

匿名 提到...

怎麼會罰不怕呢?你一個月收到10幾張違規停車罰單,看你還敢不敢停紅線。我同學每天送小孩上學途中,看到違停就拍照,上傳檢舉,下班時再做一次。一個月下來,附近街道跟本沒有違停。雖然沒有獎金,至少人行的空間有了。

Vito Cheng 提到...

這不就是問題的關鍵!有多少警力可以讓你每個月收十張罰單?沒有任何誘因之下,有多少人願意花費心力去檢舉?氣不過時一兩次是有,但能長期持續的有幾人?我住在南部,也檢舉過幾次,但别說結果,連相關單位有沒有收到,資料是否齊全都沒任何回訊,在這種情況下我不認為有多少人願意去檢舉。順便告訴你一個事實,在南部很多地方,好幾年不戴安全帽都沒收到罰單的人一堆,而且真要如你所說的罰十次才學得乖就完完全全證明了罰則有問題。

匿名 提到...

這跟戒菸一樣,需要長時間的奮鬥,凝聚共識。
柯市長勇於提出,應該要鼓勵的。
就是有這些監視器,犯罪行為才被驅趕到狹窄的範圍,後來也沒人抱怨了。
那為什麼只是加密監視器,然後增加一些車牌辨識開單的功能,大家又開始抱怨了呢?
想必像是前陣子的網路霸凌一樣,有心人士想要趁機消費。

匿名 提到...

用監視器抓違規停車是很好的政策。不自愛又自私的人沒資格享受人權。此舉不但能整頓交通又能增加市府收入,舉雙手贊成。

playgamenow 提到...

真的很搞不懂,監視器問題,為什麼不乾脆拆掉呢?反對柯文哲的這項政策、又反對拆監視器的人說:「因為監視器只有在關鍵時刻看呀!」那柯文哲也說:「監視器只有抓違規停車呀!」

兩個都信那就不拆,兩個都不信就拆嘛!一個信一個不信是什麼道理?

說白了,說關鍵時刻才看你就信?說關鍵時刻沒有畫面你就信?

匿名 提到...

人有二種 一種要臉 一種不要臉
要臉的人 為了遵守交通規則 像個傻瓜一樣不停繞路找車位
不要臉的人 直接違停紅線或並排 造成他人危險又不干我事(這種人以名車和權貴特別多)
沒有錯 台北很難停車 造成不要臉的人越來越多 但這是二件事
但對於那些守法的 要臉的人 還有我們的下一代 我們要怎麼交待?

監視器只是工具 可以用於善 也用於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