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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環保大勝利?經濟受重創?
法院:中科停工 友達:不敢相信!環保署:後果法院負責!



來賓:

反污染危害王功自救會會長 林連宗

前環評委員 文魯彬

電電公會副祕書長 羅懷家

台灣綠黨召集人 潘翰聲



中科四期開發在彰化相思寮遇到抗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必須暫停執行整個開發案,等待相思寮行政救濟裁判出爐。中科方面和國科會坦言,很難接受結果。行政法院成環保新尚方寶劍?已經通過環評,為何還要停工?行政機關、企業、環保團體看法大不同!








中科園區介紹






官司沒有告一個段落之前,不得進行開發行為,而行政救濟流程大約兩到三年,在這期間中科四期儘管多項前置工程,有的已經發包陸續動工,還是得全部暫時喊停。國科會與中科都表示,的確已經影響廠商進駐意願,對國家產業與投資環境的風險提高,影響經濟發展。中科三、四期對經濟及就業的衝擊?信賴保護原則破碎?廠商依法依政策投資,如今全球招商成笑話,此事件對投資者的影響?




國科會與中科表示遺憾,但此判決卻對環保團體是一大勝利!環保團體認為,整個中科四期開發案選在水源缺乏的彰化二林,本身就是個政策錯誤,希望撤銷環評重新評估開發案。中科三期、四期究竟對生命健康、用水、生態有何影響?




不只中科,近來台灣多起開發案皆掀起爭議,包括國光石化、台塑六輕、竹南大埔等案都引起環保與經濟的對抗!土地強制徵收過程有瑕疵,或是在環評遇到瓶頸,對縣市政府、廠商來說不但是巨大的經濟損失,對民眾來說是否要開發,政府政策反反覆覆,問題究竟出在哪?




開發案涉及層面廣,為何當初不按部就班,事後才延伸出許多問題?政府便宜行事自作孽?環評像一把利刃,做不好,經濟、環保兩失,環評制度有什麼爭議與問題?環評制度完善嗎?如何改進才能讓開發案順利過關,也能兼顧環境保護?





2 則留言:

路人甲 提到...

企業的本質就是盈利。今天的問題不在於環保團體和企業之間的對立。如果沒有環保的法令,我想所有的企業是不會照顧環境的,大把的鈔票才是實在,但是今天要責怪的不是企業,而是政府給予錯誤的訊息。最高法院早就頒布環評未通過。請問友達的建照是誰發的?致使友達錯誤的認為中科3期的工廠沒有問題?答案就是台中縣長黃仲生批發建照給友達建築工廠。但是區區一個台中縣長怎麼可能讓友達有足夠信心去持續投資數千億的工廠?我猜友達會相信一個縣長將資本不停投入中科是因為台中縣長黃仲生與馬政府都是國民黨。因為2008的總統大選是馬英九高票當選,所以友達有信心持續重資本投入中科,即使那是被高等法院判決違規的。

前環評委員,文魯彬說的很清楚。友達錯誤投資中科的盲點在於錯信馬政府,以為國民黨2008年重回政權後可以操控一切,漠視與推翻民主國家的法令判決。

今天的問題應該要問:台中縣長黃仲生有沒有收受不法利益?為什麼在高等法院判決撤銷中科3期的環評以後,他會批發建照給友達開工呢?請問他是憑哪條法律在沒有環評的情況下去批發建照?台北市的貓纜不就是因為逃避環評才導致後來的問題重重,結果是民眾的納稅錢買單。也許今天最終的問題必須要問,為什麼那些縣市長公然迴避環評可以無罪呢?為什麼全台灣人民要為他們明顯違法來損害我們的納稅錢呢?今天友達申請國賠是拿誰的錢?今天貓纜亂蓋之後的重建與停工一年的損失是誰的錢?全部都是亂花台灣人民辛苦的納稅錢。

也許我們還要問,為什麼台灣至今沒有一條法律去處罰縣市長這種明顯違法的懲罰呢?如果縣市長在"違法的情況"下使得國家必須要賠償,那是不是應該有法律讓他們必須要為這些金額負責?如果無法全額負責的話,那可以從他們往後的工資與退休金扣除,最後再國賠。如果有這條法律,我想台灣以後大大小小的官員就不敢公然違法導致最後國賠的情況。

匿名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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