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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

「前妻」當副縣長?內政部:違法、無效!
假離婚真任命?鑽漏洞有前例?傅崐萁中央大鬥法!




來賓:

資深媒體人 陳立宏

世新法律系副教授 吳煜宗

師大政研所教授 曲兆祥

作家 廖輝英


視訊:東華大學民族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洄瀾夢想聯盟成員 陳毅峰

CALL-IN 假離婚真任命?如何看待花蓮副縣長爭議?




傅崑萁取消任命前妻徐榛蔚擔任副縣長,內政部認定兩人雖然離婚但仍共同生活事實,通謀虛偽離婚無效,呼籲不要輕易鑽法律漏洞。





假離婚?真離婚?民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如何規範?離婚後為了孩子教養也不能生活在一起?任命副縣長前戶籍遷到隔壁媽媽家,是虛偽的破綻?離婚後一定要與原配偶分居嗎?




官司纏身的傅崑萁、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迴避,為了鞏固政治權力才下險棋?




為何不能任命「前妻」為副縣長?公職人員利益迴避的範圍到哪?




台東能,花蓮為何不能?內政部反反覆覆,依法何據?兩套標準?台東可以,花蓮為何不行?鄺麗貞:馬:罪不及妻孥。徐榛蔚:江宜樺。不可有洞就鑽!



內政部大動作,聲稱依法行政,依文字法條還是依法意?法律是不是型式主義?誰來解釋法令?喜歡就沒問題?不高興就擴大解讀?




花蓮民眾為何選擇傅崐萁?「花蓮人自作自受?」、「中央、媒體太高傲?」花蓮民眾怎看待副縣長事件?

女人總成政治附屬品?扮豬吃老虎?男性政治人物的另一半如何自處?

假離婚姑息多少人避稅、脫產?不再是一只幸福的承諾,政治與經濟考量下,婚姻也成為被犧牲利用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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