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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9日 星期三

濫權違憲抓記者?北市警局:一切合法!
警局欺瞞柯P?記者違法明確?誰侵犯了新聞自由?

來賓: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 劉承武
律師 邱顯智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常務委員 李志德

北市警局:「一切合法,未限制採訪自由」。報告合理性?爭議處?
風傳媒:「檢察官主動致電分局長:以現行犯逮捕,不得縱放」,檢警在陳抗現場的角色與責任?


新聞最黑暗的一天?此事件對採訪自由的衝擊傷害?
刑案現場,未經獲准記者不得進入?爭議?
重要相關法律的爭議?憲法及689釋憲案、刑法306條:「侵入住宅」、354條「毀損」、22條:「業務正當行為不罰」。
新聞採訪的紅線?此次爭議誰來仲裁?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我覺得有一個禁忌的問題,主持人可能刻意迴避了。就是記者是不是從犯或共犯,我從要下論述來說明為何這個問題在陳抗事件中很重要?
以上所提並非是個人臆測,都是法庭上會具體遇到的實際問題。

第一,陳抗的目的為何?? 衝進去的目的為何? 不是破壞 也不是偷竊 就是要記者來拍啊,版面搞越大越好。如果今天沒有記者 沒有這些新聞照片,活動的成效大打折扣,所以有無記者是活動很重要的一環節。
請大家思考一下,如果我是要衝的學生,我會不會希望第一時間,有記者跟我一起衝,不然萬一我被警察毆打或是怎麽樣,都死無對證,
難不成我自己還待攝影機活動記錄。

過去陳抗場合,陳抗團體除了臉書發布,有的也會輾轉告知媒體到場。所以這些記者是否跟侵入者聯繫了,是否有構成侵入犯的資格? 如果那時候記者已經構成侵入身分,那麼記者的身分是否喪失,這都是很細節的法律問題。

所以如果記者跟侵入者事前已經有某種聯繫或默契,所謂記者也是變成衝進去幫他們紀錄活動的人,當然他也可以把這些資訊發布媒體,繼續當一個記者的角色。

而且現在很多陳抗團體都有網站媒體,也有記者啊,這些記者跟陳抗團體有隸屬關係,如果是這樣的記者跟自己的陳抗團體一起跟著侵入,那要不要抓?

不過我想礙於社會的氛圍,身為媒體或記者,自然要挺自己人,但節目沒有深入討論此問題,甚為可惜。新聞自由一定要挺,但是記者如果不是單純的記者,要如何去認定,這部分節目應該沒怎麽提到,甚為可惜。

匿名 提到...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30/542380.htm 最新新聞已經爆出來了,當然現在不知道是那位學生的口供,還是說這是烏龍一場?就算記者不是策劃者,是否跟學生事前已有某種行為上的聯繫?

還有反課綱學生的運動已經被綁架了,如果我是學生,好好一場反課綱演變成統獨之爭,島內對立,
我也會覺得傻了。
這場反課綱行動已經失控了,已經變成大人們的賭局,或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