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摸一下沒關係?司法縱容性騷擾? 舉證困難怕被報復!色狼豬哥滿滿是 女人只能忍氣吞聲?
來賓:
律師 蔡惠子
法務部檢查司檢察官 黃冠運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紀惠容
上班族 簡舒培
作家 江映瑤
南非女舞者遭到員警跟蹤拍照,員警因行為不檢調職處分。男性主管強行對女同事搭肩摟腰,二審法官改判無罪,理由是女性經常露肩露腰,肩腰與胸臀隱私性不可相提並論,並非隱私部位,所以無罪。非情願的勾肩摟腰真的不涉及性騷擾?
性騷擾判定困難?
根據高院聲明稿:「因無法舉證,故推定無罪!非認同勾肩摟腰!」
性騷擾往往是短暫而突然地發生,除非有人目擊,否則舉證相對困難。而性騷擾的對方,可能是熟人也可能是陌生人。被騷擾者,尤其是女性,往往會有所顧慮而隱忍,卻也讓性騷擾的案件層出不窮。
曾有性騷擾報案、警察卻不受理,甚至揶揄看笑話的案件!女性遭受性騷擾,心裡不好受,加上舉證困難、司法代價大,被性騷擾只能忍氣吞聲?
何謂性騷擾?
怎麼樣的行為才構成性搔擾?
面對性騷擾受害者能怎麼辦?不同場所不同狀況的預防及因應之道?若是在職場面臨性騷擾,誰敢告主管?女性員工眼淚只能肚裡吞?
然而也有狀況表示,男性的行為也有可能被誤會。當初你情我願,事後反咬一口!男人有時也是受害者?
法律縱容性騷擾?
絕大多數女性都曾被性騷擾,台灣98年卻只起訴165件!起訴案件為何少之又少?
如何舉證?檢方法院如何認定構成性騷擾要件?檢察官不懂法律胡亂起訴?性騷擾卻以強制猥褻罪起訴?同一案件為何兩樣判決?何謂充份證據?一審判拘役40天是亂判?
除了法律必須保障受騷擾者的權益,現代社會民風開放,權利意識高漲,但如何尊重他人,掌握互動之間的份際,顯然還需要更多教育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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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怎麼影片只有放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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