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
台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召集人 張金鶚
大聲行銷總監 田大權
政大地政系教授 徐世榮
都更受害者聯盟理事長 彭龍三
聲援士林王家學生 黃慧瑜
北市都更顧問小組定位、功能、看法?
目前都更全面停止?文林苑對未來都更的影響?
士林王家案例是法的問題還是執行問題?
整建、改建,將王家納入都更,但仍可不拆王家?
都更條例規定:強制拆除,該不該廢?
都更條例規定:多數決,該不該廢?
北市無照拆王家?
都更該改還是該廢?
1 則留言:
都更條例36條強調為「實施者」,來賓與主持人不該錯誤引導成「建商」。即實施者可以是自辦都更者或政府公辦。
且36條內容説明相當清楚:實施者需公告限期30天自行拆除或遷移;若限期未果,可請主管機關限期(最高6個月)強制拆除或遷移。除有特殊且正當性,得二次延期6個月。
代表「王案」理應經過已上程序。
「都更條例第1條」説明的也非常清楚:何謂「增進公共利益」?即「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例如:老舊公寓頂樓違建造成的消防安全、逃生問題,頂樓鐵皮增建破壞市容、颱風天亦容易造成破損而危害民眾安全、老舊建材(如石棉瓦)對環境與空氣品質的傷害、老人家爬樓梯的安全問題(張金鶚老師説的)、老舊公寓的土地使用效率(5樓vs15樓),提供社區活動中心、老年住宅、市府出租屋、建築線退縮留作行人用空地比、綠建材•••等等。
顯然主持人與來賓沒有瞭解或不願意承認「公共利益」的定位。
都更條例採用多數決,就像總統採半數決一樣,且由立法通過,屬於依法行政。跟黃慧瑜小姐所説,違憲(居住權與財產權)的主張並不衝突。
至於徐世榮老師講的:一、郝龍斌市長、李鴻源部長應出面道歉。二、再次問王家人的想法。以上根本就是沒重點又不聽主持人在講的內容,導致答案與問題顛倒回答。徐老師要認真點聽喔。
成立「都更顧問小組」是好的,除了本次妥善處理「王家」人的事情外,更要預防未來相同事情發生。畢竟「防範勝於治療」。
主持人陳信聰提供2000年至今都更166件申請,124件通過,29件施工中,36件完工。而影片中提到民國87年至今共有340件成功都更,資訊有點落差喔。且若166件申請,其中124件通過,應該是很高的比例才對。主持人確説落差很大?「施工與完工」因為牽扯到拆除與重建、改建的時間會拖延,但也佔3分之一以上,並不低呀。主持人又再次錯誤引導嗎?
且主持人在本談話節目中,欠缺中立,可能因為自己也曾經歷都更,至始到尾都較為偏袒王家人。又沒將來賓回答的問題作總結並回應給其他來賓,我個人覺得有失專業與公正。
彭龍三先生除不願意承認「公共利益」外,又自相矛盾的説,除配合都更計劃而重建者,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4條不在此限。真是不知道怎麼説,請彭先生看清楚點再發言,比較不會説的模糊不清、自相矛盾。
至於黃慧瑜小姐在節目尾聲,被切掉的那一大段,由於製作單位知道,黃小姐講的:立即停工,並檢討問題。的回答是缺乏重點,且從頭至尾,欠缺專業與事前準備,融入不了議題而被喀扎。
盼望談話性節目的深度可以更佳,且有實質正向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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