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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8日 星期一

監院約談賴清德!賴:捍衛民主不進議會!
爭議擴大!違憲違法?逃避監督?南市議會已遭玷污?

來賓: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胡博硯
資深媒體人 程金蘭
CALL OUT:
台南市議員 謝龍介
台南市議員 陳怡珍

監察院逾越權力?監院約談賴清德有理?


違反民主基本精神?賴不進議會有理?
賴:不計毀譽、扛所有責任!市民才是唯一的審判官?
監院能否彈劾地方民選首長?政治打壓?


民主議會已遭玷污?李全教法律訴訟案問題?
適法性爭議:憲法.地方制度法.首長備詢責任義務.監委彈劾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提供幾點意見

1.
賴清德說「府會爭議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這點就令人不以為然,什麼叫做政治問題??
就算是政治問題,問題的產生也是源自於法律問題的認知,所以還是法律問題。

2.
另外一個無法讓人接受的就是兩套標準。
如果市長的標準要這麼高到法律之上,或是說是政治問題云云,那麼應該
建議立即清查所有有關市府所有涉入貪汙遭到起訴的,或是所有立委、議員有涉入貪汙
遭起訴的都應該馬上來撤銷民進黨黨籍,來捍衛黨的清白。

看起來小英的說法也沒有很支持賴清德,語有保留。「我們還是支持他喔,但是他要不要進議會,什麼時候要進議會,其實他是一個市長,這是一個市長的權力。」

向人民負責根本是鬼話一句,要拿什麼負責?倒楣的只是人民而已。

3.
還有民進黨的議員,法律有規定一定要投給民進黨的議長候選人嗎?如果沒投就是有軌,就是鐵定有收別人的好處,就是收賄?

之前學運不是才在抨擊黨意凌駕民意,立委個人意志,無法自由行駛民意。
無法自由行駛個人意志,如果違背,動則用黨紀來處理,這不是違反了民主政治嗎?
那這樣選來選去不是都一樣嗎?立委議員不是都還是受到政黨中央的操控???

4.以後如果假設那個縣市長有涉入貪汙,遭到起訴,然後議會也本著本議會殿堂捍衛民主不容玷污,說這樣貪汙的縣市長不准進入議會備詢,以後這樣的戲碼難保不會出現。每個人都可以這樣搞吧...。

5.遠見所做的施政滿意度民調應該不會問到府會這個問題,所以賴市長的高民調
並不等同台南市民都高度贊同、支持不進議會這件事情。


最後可能是小英或上面的人會出來喬,但是小英的個性保守,加上要選總統了,選民也不是只有在台南市,作法也會謹慎。

匿名 提到...

賴清德市長的道德標準很高,實在令人欽佩,是台南市民之福,但是他的黨,他的同志道德有辦法拉到這麼高嗎,這就是整建事情最大的致命傷,最大的失策,最容易讓人拿來說嘴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