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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洪仲丘禁閉遭虐死?總統下令公布真相!
疑點重重!操死士兵為軍紀?軍隊不能講人權?

來賓:

軍中人權促進會 會長 黃媽媽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高涌誠
資深軍事記者 宋玉寧
實踐大學博雅學部 副教授 賴岳謙


不幸的意外?制度殺人?洪案所突顯得問題?



禁閉制度的存廢爭議?
禁閉制度違反兩公約?違憲?



影帶畫面消失、過程多處瑕疵?



退伍軍醫成替罪羔羊?



「合理的要求叫訓練,不合理的要求叫磨練」?
廢除禁閉制度,只能移送軍法,對士兵更不利?
軍隊不能講人權?洪是個案?普遍存在?



訓練磨練?派系報復?是必要訓練還是人格的扭曲?
封閉的且嚴格的階級文化,如何可能改變?



13 則留言:

shen 提到...

洪仲丘禁閉遭虐死事件
我以一個退伍36年的身分講個公道話:禁閉室確實是藏污納垢的地方,
不當的體罰,恐嚇,勒索,從來沒有停止過!這個違反人權的制度早該廢止,
何況更違憲!非常遺憾的,有一個立委(高志鵬)居然認為還有存在的必要!
這種人文素養這麼差的人怎麼也當起立委了?要是我的話,當然是要求國防部應立即廢止這個惡法!
另行訂定一個符合人權的制度!難道想不出來就可以惡法亦法的胡搞瞎搞?
不會去參考文明國家的制度?還沒聽說抄襲文明國家的制度,會妨害智慧財產權或專利權的,
有這種想法的應該是不用功!智商太低!立委們還有國防部的官員,用功一點好嗎?

匿名 提到...

人權團體要大舉攻伐嘍
這次目標是國防部
連同上次江國慶案一同報仇吧
說不定可弄到跟美軍虐囚案一樣轟動國際
讓國防部輸到脫褲哩

匿名 提到...

這次案件已看到兩位廢死大將出現在媒體上了.其實廢死在台灣有前景並吃得開.政府與商團的勾結與黑暗讓許多人民吃虧上當.最後都得靠人權團體來把事件搞大甚至揚名海外獲得重視ㄟ
因此大家或多或少都會需要人權團體的幫助.人權團體幾乎等於廢死團體早不是新聞了

匿名 提到...

這些媒體和PTT的網友們難道不知道
我們的政治作戰局從二月就一直到今天(07/19)一直在說
「去年國際透明組織公布政府國防廉潔指數(GDAI) 得到僅次於日本、澳洲的B級」嗎?

還有
下禮拜的莒光園地如果還是只會拿獨立特派員
我看政治作戰局直接廢掉算了
收視人口達30萬人的莒光園地募不到兵

匿名 提到...

落後給日本、澳洲,甚至是新加坡,實屬正常現象,超越他們才叫異常。

國防單位募不到兵,不太可能,看看現在外頭的經濟現況與薪資吧!除非他們設門檻要求太高或太多。

匿名 提到...

類似事件一出來,隨之一堆因噎廢食、自廢武功、失敗主義、幸災樂禍的意見便不斷出現。軍隊是什麼?對我們有什麼意義?我們需不需要?想不想要?對其有何期待?軍中要有人權,是什麼樣的人權?人權非是空泛的兩個字,定必具體而論,如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隱私、信用、名譽等等,除了人權的種類,尚須細究其程度又是如何?此事件是制度問題嗎?左看右看,還是人的問題。當過官(軍、士,兵不適合)的人該比較清楚,軍中講制度,規定多如牛毛,但經歷過便知,事在人為。

匿名 提到...

話說現在的軍隊無處可用,像極了米蟲,
不過還好,可以救災,但前提是得要有災可救才行.

難怪美國佬總是喜歡掀起戰端,就是怕他們的軍隊放到發霉啦!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9004

匿名 提到...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lifestyle/10789205/
10萬人「凱道見」 送別洪仲丘討正義
江國慶案恐怕都沒有這個案件熱烈與轟動
難怪人權團體說台灣民主是民粹
媒體 政治 果然扮演舉足輕重的要角

匿名 提到...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lifestyle/10789205/
10萬人「凱道見」 送別洪仲丘討正義
江國慶案恐怕都沒有這個案件熱烈與轟動
難怪人權團體說台灣民主是民粹
媒體 政治 果然扮演舉足輕重的要角

匿名 提到...

人權團體這次跟人民緊密結合,自然不會說人民是民粹啦!

匿名 提到...

閣下是說上次廢死與反廢死的衝突嗎?

匿名 提到...

很好奇!為何洪家只有大姐每次都戴口罩上電視,沒有一次例外,是臉上有異物?怕灰塵?還是怕被人報復?其他的家人就不怕嗎?

匿名 提到...

洪仲丘事件是一個特例,家屬+媒體+民代+鄉民+不願當兵的役男+軍隊受害家屬+律師+名嘴+政客累積而成的力量與執政者抗衡。其中政客+名嘴參雜其中獲取政治利益與知名度令人噁心。政府近年施政不佳引起民怨四起,服貿協定正要廣辦公聽會卻遇到洪案,因此從陸軍到國防部再到馬政府本想息事寧人卻鬧到遭人閹割。軍隊的禁閉室與軍法是否該廢止,就如同司法的死刑廢止,各人認為應保留,再這混亂的世道上,沒有嚴刑防止犯罪,會讓更多人犯法而無法制裁。軍法審判移交民間司法,這是洪家律師團訴求,移交到司法法院,這些律師的勝訴機會大增,必竟那些法官與律師都認識有交情啊。因為司法界有許多法官與律師勾結,在民間才有恐龍法官的美名。軍中司法黑暗,司法難道就光明嗎?未來,軍中役男動不動就告部隊排,連,營長,這些部隊一線幹部恐常跑法院。遇到役男家屬請托民代與官員賄賂司法檢察官與法官,這樣會有公正的判決嗎?其實只要安排一般法院檢察官陪同軍檢偵辦,在由法官陪同軍法官同時審判,這樣部隊與役男家屬才有公開公正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