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教授 徐世榮
專業者都市改革協會理事、淡大建築系主任 黃瑞茂
捍衛大埔巡守隊發言人 蔡培慧
淡水史田野工作室負責人 張建隆
林口機場捷運A7自救會長 徐玉紅
視訊連線:苗栗大埔現場
捍衛大埔巡守隊成員 張智傑
苗栗大埔遭拆遷戶 朱炳坤
現場情況?
科學園區的神話與謊言?從竹南基地說起?
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成員為何?
淡海二期開發的必要與爭議?
林口A7 的開發必要與爭議?
張藥房擋到路了?下午的現場聯結車測試?
土地開發利益有多大?從劉政鴻答詢談起!大埔至少20幾億,所有開發案150億!
土地重劃、農地變工業區,週邊一併變更成商業及住宅用地,各縣市賺錢的最好方法?
台灣各地強制徵收拆房,問題有多普遍?多嚴重?怎麼解決?
6 則留言:
財團利益與財團給予政客利益>>>>>遠大於公益
好用心的節目,
感謝貴節目持續關注迫遷議題。
2012 台大VS紹興社區一案本質為佔用國有地, 與為了開發案而強制徵地不應混為一談
馬英九總統您『此言差矣』,您所謂的「權衡」竟然是多數決?
苗栗大埔爭議,總統馬英九表示,這是地方政府權責,中央不能越俎代庖,且內政部都委會已經做了決定,「按決定做就對了」。總統馬英九2013-07-10 接受壹電視專訪時被問及苗栗大埔爭議 . . 【中央社】 馬英九在隨後訪問中指出:
馬:. . 它現在. . 它這個是,主要是 . . 要這個 . .吪 . . 一個 . . 這當然是一個都市開發啦!可是實際上已經進行了一段時間了,那現在已經有九百多戶已經同意了,只剩下這四戶還有意見,而這四戶的情況也不完全一樣,是不是都是用同樣的方式處理,也應該由地方政府來作適當的決定。
馬:诶! 這個 . . 這個案子喔,一方面涉及到人民的財產權,一方面在憲法上第二十三條也有規定,當為了公共利益,為了保護他人的權益的時候,這些財產權也是可以用法律來加以限制的。所以說,在許多問題上呢,這個,永遠有這個爭議存在,我們一方面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但是我們要限制人民毀人名譽的自由,這中間總是會有一些『權衡』,那到底土地開發正不正確,看它是不是依法辦理。同樣的,人民的財產權應不應該保障?該保障!但是要保障到什麼程度,這是不是沒有討論的空間,所以我們講這個的話,回到這個個案,這應該是由地方政府的權責,中央協助它,因為都市計畫委員會已經做了決定,按那個決定做就對啦!
馬:我一直很重視人權的問題,咳!也是我親手批准了兩個人權公約,同時呢也邀請國外的人權專家,來給我們診斷,到底我們人權是不是做的符合世界的水準,我相當重視這個問題,但是我也不是完全忽略掉,我們國家的一些需要,因為權利跟義務永遠是相對的,因此,您剛剛講非常正確,我應該多聽民意,然後把這些民意呢,變成政府政策的一部份,但是,也要知道有時候民意是很分歧的,有時候有人支持這個,有人支持那個,因此在取捨之間呢,還是要看是不是符合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
公孫龍(西元前325-前251)是戰國時著名的詭辯家 - - 白馬是白馬,黑馬是黑馬 - - 白馬不是黑馬,黑馬不是白馬 - - 黑馬是馬,馬是黑馬 - - 馬不是白馬,白馬不是馬
第一段,【白馬是白馬,黑馬是黑馬 】首先馬英九先定義人權與與行政個自的定位
【白馬是白馬 】『我一直很重視人權的問題,咳!也是我親手批准了兩個人權公約,同時呢也邀請國外的人權專家,來給我們診斷,到底我們人權是不是做的符合世界的水準』
『同樣的,人民的財產權應不應該保障?該保障!』
【黑馬是黑馬 】『但是我也不是完全忽略掉,我們國家的一些需要,因為權利跟義務永遠是相對的』
『所以說,在許多問題上呢,這個,永遠有這個爭議存在,我們一方面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但是我們要限制人民毀人名譽的自由,這中間總是會有一些『權衡』,那到底土地開發正不正確,看它是不是依法辦理。』
第二段,【白馬不是黑馬,黑馬不是白馬】其次馬英九定義人權與行政的不等同
【白馬不是黑馬】『诶! 這個 . . 這個案子喔,一方面涉及到人民的財產權,一方面在憲法上第二十三條也有規定,當為了公共利益,為了保護他人的權益的時候,這些財產權也是可以用法律來加以限制的。』
『我相當重視這個問題,但是我也不是完全忽略掉,我們國家的一些需要,因為權利跟義務永遠是相對的』
【黑馬不是白馬】『這個案子喔,一方面涉及到人民的財產權,一方面在憲法上第二十三條也有規定,當為了公共利益,為了保護他人的權益的時候,這些財產權也是可以用法律來加以限制的。』
第三段,【馬不是白馬,白馬不是馬 】最後馬英九詭辯出多數決行政的結論
【馬不是白馬】但是要保障到什麼程度,這是不是沒有討論的空間,所以我們講這個的話,回到這個個案,這應該是由地方政府的權責,中央協助它,因為都市計畫委員會已經做了決定,按那個決定做就對啦!
【白馬不是馬 】『可是實際上已經進行了一段時間了,那現在已經有九百多戶已經同意了,只剩下這四戶還有意見,而這四戶的情況也不完全一樣,是不是都是用同樣的方式處理,也應該由地方政府來作適當的決定。』
『因此,您剛剛講非常正確,我應該多聽民意,然後把這些民意呢,變成政府政策的一部份,但是,也要知道有時候民意是很分歧的,有時候有人支持這個,有人支持那個,因此在取捨之間呢,還是要看是不是符合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
因此馬英九的苗栗大埔案論述基礎,並不在於如主持說的,政府應該保障人民的財產權,而是人民財產權可以由多數人決定、政府決定!那麼我們不盡要問:
1. 地方政府來作適當的決定 - - 符合憲法第十五條保障的人民基本財產權權利嗎? 不等於!
2. 都市計畫委員會已經做了決定- - 符合憲法第十條保障的人民居住自由基本權利嗎? 不等於!
3. 已經有九百多戶已經同意了- - 符合憲法第十五條保障的人民基本財產權權利嗎? 不等於!
4. 是不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 - 符合憲法第十條保障的人民居住自由權利嗎? 不等於!
5. 縣長:等那些案子「上」來之後我才要賣- - 符合憲法第十五條保障的人民基本財產權權利嗎? 不等於!
6. 我們國家的一些需要- - 符合憲法第十條保障的人民居住自由權利嗎? 不等於!
7. 地方首長土地利用問題- - 符合憲法第十五條保障的人民基本財產權權利嗎? 不等於!
從頭到尾,馬英九從未提到大埔案的公共利益是什麼?其實這樣的詭辯論述,與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的正、反、合論點幾乎不謀而合,因此在壹電視撥出苗栗縣議會的質詢內容之後,馬英九還淡定提出的這樣詭辯,我們給馬英九的評價是,您所謂的「權衡」竟然是多數決?
公共媒體連續關注在一個議題上
每集都可以找的到人打悲情牌
卻沒有任何媒體學者出來抗議
真的是創歷史了
面對政府強大的國家機器和資源總是偏頗於利益團體,在這個時候如果公共媒體還不能站出來替弱勢發聲,那麼誰來替弱勢求一個最最基本的生存權?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