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號下午,上千動保人士走上街頭,要求虐貓調查員羅永舜停職、執法單位正式虐殺動物問題。最近陸續傳出的微波爐殺貓事件、收容所貓吃貓事件,更是震驚社會。究竟台灣有多少不為人知的虐殺貓狗事件?包括動保法、警察機關、收容所在內的政府機制又有多少問題?本集有話網講邀請到動保人士、台灣貓狗人協會理事長黃泰山,為您深入分析
虐殺動物逍遙法外 動保法形同具文
雖然動保法在五年前一年以下徒刑,但在台灣虐待動物成案率及罰責都偏低。黃泰山指出,從2004年到2009年,動保案件報案逾萬件,進入司法程序的只有3%,最後有刑責的只有5件,刑責皆為2至3個月。到去年成案率更跌至2%以下,很多案子都用行政罰處理,連起訴都沒有,動保法形同具文。
黃泰山指出,很多人都將貓狗當作牲畜,覺得把貓狗虐殺致死也沒什麼,很多警察根本不知道虐待動物致死是刑案,因而拒絕受理。同時,法官傾向縱放初犯,也使判刑、刑責都偏低。
黃泰山也指出,動保法有諸多矛盾之處。例如25條規定5年內再犯,可處一年以下徒刑,但若根據30條規定,只要犯行就可判一年以下徒刑。
又如吃貓吃狗,在25條和30條也有刑度不同的情況。另外,如果殺貓殺狗者根據25條,主張殺貓殺狗是為了食用,只要五年內沒有第二次犯行,就不會被起訴。相反地,如果只是殺害沒有吃,反而可以處罰。
生命教育不足 虐待動物層出不窮
從2006年被人肉搜索揪出的虐貓犯方尚文,到台大虐貓博士李念龍,一直到最近的虐貓調查員羅永舜,為何虐待貓狗案件層出不窮、甚至變本加厲?黃泰山認為,問題的癥結在於台灣生命教育的不足,小孩用BB彈打老鼠,調查員不顧慘叫,將貓咪的指甲一根根拔下,都同樣根源於對生命的缺乏尊重。
而除了較為人所知的虐待案件外,黃泰山指出,其實台灣摔狗案件很多,最近的一件是在樹林,一隻有飼主的黃金獵犬被人從樓上摔下致死,這除了違反動保法,因為動物在法律上屬於物,因此也涉及毀損罪。
虐狗案件還有,最近汀州路兩隻被潑酸的法國鬥牛犬,一死一重傷,兇手不知是誰;屏東紅衣婦人毆打自己養的紅貴賓,動保團體搶救出來,婦人又去買一隻來打。
為何要求虐貓調查員 必須停職?
黃泰山說明,調查期間停職,並非一種處罰,而是一種處置。調查官除了可以配槍,還擁有包括監聽在內的各種調查權,為了避免羅永舜藉由公權力報復舉發他的民眾,調查期間停職,是對舉發民眾的保障,也是調查局對尊重生命的表態。
政府無法杜絕棄養 每年百萬棄犬
流浪動物來自棄養。黃泰山表示,政府始終無法杜絕棄養問題,以寵物植入晶片來說,在2009年以前,晶片格式是不統一的;2009年晶片統一後,也因為品質不良,經常無法掃描。晶片的另一個問題是,四個月以下的小狗無法植入晶片,小貓小狗被棄養,根本沒有晶片可掃。
黃泰山根據農委會資料估計,在政府無法杜絕棄養的情況下,台灣每年會有100萬隻狗被棄養。黃泰山說,大量的流浪動物,政府根本抓不勝抓,收容所人間地獄的慘況,就是由此而來。
大量流浪動物 收容所如人間煉獄
黃泰山指出,狗被集體圈養會產生疾病問題,台灣所有的收容所都有嚴重的犬瘟、腸炎問題。收容所常見的「面壁狗」,是因為捕捉過程及收容環境造成的心理壓力,以致收容犬長期面壁。又如母貓因為收容環境有別的貓狗及人類,所以咬死自己的小孩。
黃泰山認為,除了杜絕棄養,還必須提高捕犬門檻,避免一通電話,不分青紅皂白就將流浪動物捕捉至收容所。
黃泰山說,目前動保預算當中最高的項目就是捕犬,新北市去年捕犬就花了1400萬。整個(新北市)動保處的預算3千多萬,先前甚至有花費超過2千萬在捕犬,焚燒屍體則花費1千多萬,真正用在收容所的預算其實並不多。
黃泰山指出,撲殺一隻流浪狗,在高雄市花費要5000塊,在台北市、新北市可能更高。但是幫一隻母狗結紮只要1000元,公犬花費甚至更低,一般流浪犬平均壽命五年,絕育再放回不只節省預算,也是一種更人道、更尊重生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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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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