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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5日 星期一

送走洪仲丘之後!軍審回歸司法?
兩階段修法VS.一步到位 部隊崩潰?冤案能雪?

來賓:

洪仲丘案義務辯護律師 邱顯智
替代役男陳俊銘父親 陳萬祥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吳景欽
實踐大學博雅學部副教授 賴岳謙


我國現行軍審制度有那些問題?



怎麼看軍審制度應否維持?
軍事審判法早就應該修改?



軍審法該怎麼修 兩階段還是一次到位?
只修軍審法夠不夠 國安法等六法 也要一起修?



回歸司法系統 可避免軍中冤案?
歷史冤案怎麼辦?沒有真相?
軍事審判輕易廢除 將影響國家安全與部隊紀律?


6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法案的三讀通過應該是謹慎評估,有詳細的條文與解釋,在依制度公告實施。8月3號25萬人遊行,8月4號馬總統去洪家憑弔,8月6日當天立法院三讀通過軍審法移交民間法院審理。速度之快讓人大開眼界。奇怪我們立委應該都是散漫,怠惰,許多法案平時審查都在會期內無法一讀,或跟本未排定議程,都等會期結束後,再領加班費來立院打架,核四案件不就是這樣嗎?由此可知,立委其實是可以有效率的審查所有法案的,只是平常都再睡覺偷懶。國家因為民眾遊行而改變軍審法,那美牛,核四,油電漲價,服貿協定,大埔拆除,為何不依民眾意見改變呢?軍審法移交民間法院,意義雖好,但沒有循序漸進的時間,沒有訂立短期,中期,長期的各項條文。真正有案件後再來邊學邊作,這樣的判決應該會有更多的問題出現。當然,也顯示了立法院委員只會為選票的選舉動物。估計以後當兵的應該都可以平安舒服的退伍,管兵的壓力就更大了,是否會有軍官因管不了兵而舉槍自盡呢?修法時立委有思考一下這類的問題嗎?

匿名 提到...

政府與立法院為洪家訂了洪仲丘條款,軍法移轉至法院審理洪仲丘案適用。其實這不意外,因為政府本身就是變色龍。為投其所好而改變,而忘了正府還應該有理性與公正性。25萬人遊行只是2300萬人的一部份,雖說是民意但也應委請公正民調機構調查其它不同意見的比例再來評估。假設反對軍法移至於普通法院的人多,那台灣還是民主,民意的國家嗎?核四,入聯都曾公投綁大選,假裝一下民主,那軍審法移交一般法院,牽涉事項與範圍更廣,為何也不辦個公聽會辯論會來讓民意有更大的展現,趁此時間政府也可以真對各項疑問作法規的修正,讓軍法移交一般法院更完善。欲速則不達,此次因馬政府因洪案影想而讓立法院再一個早上迅速三讀通過。後續部隊會有什麼影響也只能靜觀其變了。

匿名 提到...

國防部長請辭,一個文人沒有軍系將領支持,走人是理所當然。就像讓文人當警政署長一樣,高階警官也會反彈,原因很簡單擋人升遷啊。

匿名 提到...

洪仲丘事件是一個特例,家屬+媒體+民代+鄉民+不願當兵的役男+軍隊受害家屬+律師+名嘴+政客累積而成的力量與執政者抗衡。其中政客+名嘴參雜其中獲取政治利益與知名度令人噁心。政府近年施政不佳引起民怨四起,服貿協定正要廣辦公聽會卻遇到洪案,因此從陸軍到國防部再到馬政府本想息事寧人卻鬧到遭人閹割。軍隊的禁閉室與軍法是否該廢止,就如同司法的死刑廢止,各人認為應保留,再這混亂的世道上,沒有嚴刑防止犯罪,會讓更多人犯法而無法制裁。軍法審判移交民間司法,這是洪家律師團訴求,移交到司法法院,這些律師的勝訴機會大增,必竟那些法官與律師都認識有交情啊。因為司法界有許多法官與律師勾結,在民間才有恐龍法官的美名。軍中司法黑暗,司法難道就光明嗎?未來,軍中役男動不動就告部隊排,連,營長,這些部隊一線幹部恐常跑法院。遇到役男家屬請托民代與官員賄賂司法檢察官與法官,這樣會有公正的判決嗎?其實只要安排一般法院檢察官陪同軍檢偵辦,在由法官陪同軍法官同時審判,這樣部隊與役男家屬才有公開公正判決

Doolittle2 提到...

人命無價?鬼扯!人命是有價且價差會很大的啦!!
‧推車過吊橋 朽木垮他摔死|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8080028.shtml
‧吊橋朽木垮!男子推車經過 摔死-TVBS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huangihan198720130807125351
【看看都是一條命,都跟政府有關係,但媒體與人民都是選擇性的來聲援呢!!至於選擇的標準何在?問問自己良心(尚存的話)吧!!】

匿名 提到...

我不認為民間司法會比軍法審判來的嚴厲,雖然台灣尚未廢死但也差不多,只要不像八里雙屍那樣的話!被判輕了我也不意外,如果覺得被判輕就提出希望怎樣的判決,要不然叫國防部官員通通下台加廢部才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