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
桃園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毛振飛
聯福製衣員工 莊仁城
聯福製衣員工 簡玉娥
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 林良榮
那筆錢,到底是貸款,還是代位求償?當初是怎麼說的?
勞委會:對已經還款的人不公平,且若經濟真有問題,可進行協商和解協調。
誰是債務人?勞工?雇主?政府中間的角色?
企業響應政府南進政策導致關廠,法令不完備、政府好意思說是合法追債?
目前墊償基金的運作與問題?
至去年墊償金額達36億,勞委會代位求償僅有5%!代償追討消極不力!對企業沒轍,對勞工強悍!
為何15年內為何都不求償,現在才聘80律師?
2008年,李明雄資產強制點交處分,勞委會沒拿到半毛錢,當時有無疏失?
未來可行方案?
1 則留言:
陳菊嚴重失職,因為在勞委會的任內她曾經說:她不好意思對那些勞工要回貸款。因此,那些還沒要回來的勞工貸款,政府應該對陳菊求償,因為她的怠惰而導致沒要回來。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幾乎所有的公務員,對政府的支出都不關心,因為那是政府的錢而不是他們的錢。如果那是他們私人的錢,相信他們就不會這樣花了。參與會談的人說,該廠還在外國繼續運營,那麼勞委會應該協助勞工跨海訴訟(因為是民事訴訟沒有政治力,所以不會有政治阻力),而不是拿政府的錢去填補那個窟窿,因為政府的錢是大家的錢。公視也要自己募款,所以勞工不能只靠政府,而需要自力救濟,跨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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