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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5日 星期一

啊!外遇怎麼辦?報復?爭產?救感情?
縱容小三VS.性別平等 刑法通姦罪該廢除?

來賓:

律師 李兆環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簡至潔
作家 廖輝英
記者 林朝鑫





在台灣想要離婚 很困難 條件太嚴苛?
另一半外遇 怎麼辦 離婚如何談條件 不離婚 如何保障自己?
當另一半外遇 法律可以保障什麼權益?



通姦罪可以懲罰外遇配偶?
什麼是通姦罪 可以維護家庭婚姻制度?



通姦罪合理嗎 通姦罪通常私下和解?
沒有通姦罪 外遇事件恐怕更多?



離婚時 夫妻財產如何分配?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為什麼在法庭大都是女人戰女人?

因為在家裏可以對外遇男臭罵,歐打,要脅索錢...外遇男人因為錯在先,一般都不會提告..

而對外面小三女人既不能罵又不能打, 只能靠法律..
所以看起來多是女人告女人.

而小三都只怕通姦刑事罪, 對民事賠償則不痛不癢(民事判賠金額低).


要不,
讓元配大老婆可以"合法"辱罵和歐打小三, 並判賠高額賠償,
那時大家再來討論通姦除罪化..


婚姻制度本來就是一種法律, 一種約束,
政府有責任幫忙維持這制度, 而不是專門幫制度外的人想法子解套..而輕忽制度內守法的人.

邀請的來賓和電話民眾,應該多包含大老婆...
請多聽聽大老婆的心聲...他們的聲音才是應該最被重視的一群...

大女人幫女人, 不是這種幫法...幫錯人了.

匿名 提到...

中部某營區某女軍官已有一名在北部工作的軍職男友,還跟另一名已婚有小孩的男子搞婚外情,並自拍性愛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