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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5日 星期二

同志婚姻立院審查!台灣將成亞洲第一?
人人平等?家庭毀壞?同性婚姻合法?正反思辨!

來賓: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發言人 陳志宏
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教授 柯志明
作 家 王倩倩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 王蘋
同志婚姻伴侶 黃美瑜
同志婚姻伴侶 游雅婷


為何要爭取同性戀婚姻合法?繼承、醫療、生活…
衝擊家庭?同志婚姻合法後的影響?
子女教育與價值觀的建立?同志婚姻的影響?

不符上帝的意旨?宗教因素在台灣?
許多天主教基督教國家已經合法!

人人生而平等?同性戀者的法律權利?

66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能否提供那幾張同志不能結婚下所喪失權利的相關圖呢?
謝謝您~> <

有話好說 提到...

您好,這兩張圖表是之前的節目資料,您可以參考http://talk.news.pts.org.tw/2011/12/2012.html

我們也會盡快補上,謝謝您~

匿名 提到...

討論和對話有助於同志人權被看見,
謝謝公視有話好說用心製作此則議題。

結尾有些匆忙,希望能如同主持人所說的,
再有後續之討論!!

匿名 提到...

比起同志婚姻
更讓人擔心的...
是已經在立法院一讀通過的
多元成家
此法嚴重毀壞了家庭核心價值
這才是叫人萬分擔憂的!

匿名 提到...

愛滋病主要因子是危險性行為及用共針頭施打毒品,而不是同性性行為,以前社會認為愛滋病是同志才會有的疾病現今還是如此,這是一種歧視。衛福部疾管署今舉辦愛滋病研討會時表示,1年內發病的愛滋新增患者中,異性戀佔4成,高過男同性戀的3成,顛覆愛滋病多是同性戀的刻板印象。
因為政府社會的歧視,所有宣導跟檢驗只把同志設定為愛滋感染母體,現在異性戀發病率已高過同性,由此推斷異性戀感染愛滋的未爆彈數字應該相當可觀,衛福部疾管署應該好好正視這問題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30908/255519/1%E5%B9%B4%E5%85%A7%E6%84%9B%E6%BB%8B%E7%99%BC%E7%97%85%E8%80%85%E3%80%80%E7%95%B0%E6%80%A7%E6%88%80%E9%AB%98%E6%96%BC%E7%94%B7%E5%90%8C%E6%80%A7%E6%88%80

匿名 提到...

在此不做口舌之戰,反多元成家請先看完
[破除山寨版草案解說]伴侶盟多元成家草案表解,再來討論及提出反對意見
連結網址如下:
http://tapcpr.wordpress.com/2013/11/02/%EF%BC%BB%E7%A0%B4%E9%99%A4%E9%8C%AF%E8%AA%A4%E8%A8%8A%E6%81%AF%EF%BC%BD%E4%BC%B4%E4%BE%B6%E7%9B%9F%E5%A4%9A%E5%85%83%E6%88%90%E5%AE%B6%E8%8D%89%E6%A1%88%E8%A1%A8%E8%A7%A3%E4%BE%86%E4%BA%86%EF%BC%81/

匿名 提到...

給樓上,http://www.cdc.gov.tw/professional/info.aspx?treeid=BEAC9C103DF952C4&nowtreeid=2F13020F8A921CCB&tid=58114AFB86117F53
衛福部的資料(11月報)都寫同性性行為(男男)為感染危險因子最大宗,可不可以不要一直把共用針頭拉出來救援。

Bucaca 提到...

王倩倩的戰力超弱的,回答問題也經常牛頭不對馬嘴,真希望她閉嘴,讓柯志明教授和陳志宏多表達一些。

希望主持人下次能慎選來賓,這次因為王倩倩讓反方的意見沒辦法理智並充分的傳達出來。

Bridget 提到...

To Bucaca
我反而覺得反方戰力才弱,除了自相矛盾、自打嘴巴的連主持人問的問題「究竟同志婚姻對其他異性戀人的婚姻造成了什麼危害?」都答不出來,不停轉移問題,講了許多贅述浪費時間完全沒回答問題。
若是要慎選來賓,請將反方換些邏輯更好些的人來,不要又顧左右而言他。
謝謝。

Sense Ability Paediatric Occupational Therapy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喔 有位來賓被遊行的場面嚇到了  認為那就是同志的意義...  

不負責任的性 縱慾 多P 轟趴 道德淪喪 誇張的性暗示或性明示變態 變裝 敎壞小孩 錯誤示範.........是同志的一部分 是人類的一部分 是共業 上面提到的   哪一個是異性戀沒有的? 哪一個是異性戀不會做的? 這不是某一個性頃向的專利 這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人類現象 儘管同志圈內很多人也對這些特別負面的新聞破壞同志形象很不滿  但是 重點是  這些都不應該成為反對同性戀獲得合法權益的理由  不然  同樣的道理和負面的異性戀新聞也可以用在反對異性戀的合法權益上
       

匿名 提到...

1. 愛小孩沒錯  但是小孩被歧視是家長的錯嗎  還是對小孩有歧視的人的錯? 社會要改變或教育的是把小孩生下來的家長  還是歧視小孩的人?

2. 把同志關係包括在婚姻的定義裡面  並沒有改變原本的異性戀的關係和婚姻阿   就像中華民國本來都是台灣原住民和外省人  但是越來越多外籍人士入籍  我門包容他們 並不會影響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民的身分,福利或生活方式 有什差別呢  並不會毀壞國家的根基阿  

3. 同性要生養小孩  比異性戀要經歷更多的困難和痛苦  除非真的愛小孩 誰願意去找這麼多麻煩  我敢說同志的小孩一定是仔細考慮過的產物  至少不會比異性戀家庭的小孩不幸福 

4. 有愛有快樂的家庭  就是個好的成長環境  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  是很不一樣  但不是不好 好不好  是靠夫妻/夫夫/妻妻兩人的用心經營  

5. 學習性別認同不只有在家裡 還包括整各大環境 目前所有的同性戀都是在異性戀家庭成長  因為以前還沒有同性戀家庭 但是我們不會把這筆帳就算在異性戀身上說異性戀家庭造成性別認同危機 那位什麼我們會先反過來預防同性戀家庭的小孩會遇到性別認同的問題?

6. 如果這真的是把房子拆了  那蓋一棟更好更舒服的房子  更多人可以遮風避雨   你還是覺得不好嗎?

匿名 提到...

搞不懂愛滋病跟同性婚姻的關係,難道同性婚姻法律通過了,異性戀就會得愛滋病?

Unknown 提到...

關於同志家暴的部分我有些疑惑,

請問在統計時,這些孩子所遭受的家暴

是來自原生父母
(我覺得很可能,要不然不會被領養)

還是同志父母呢?

另外異性父母的孩子遭到的家暴

當中這些孩子也是被收養的嗎?

如果不是,那根本不能比,不是嗎?

因為這比較是立基於「收養」之上。

希望有人能提供答案,

或直接提供該篇調查原本,謝謝。

畢竟現在很多這方面的研究,

都被揭發各種致命的弊端,令人十分擔心啊!

匿名 提到...

收視爆表啊

下次多作這種題目
包準進前幾名

questionmarks 提到...

我想請教 關於同志家庭的家暴部份的數字是從哪來的? 可以提供來源嗎?
是怎樣的家暴?,配偶之間的?還是對小孩的家暴?

王作家後來說擔心會對小孩abuse 是說已經領養了小孩對小孩暴力還是只是配偶間的暴力?

這個數字是整個美國統計出來的還是某些地區呢?

匿名 提到...

強烈建議公視將同志婚姻、伴侶制度和多元成家這幾個議題分集討論,因為這幾件事不是同一件事)),反對的人也不見得是三者都反。(比如說 同志"婚姻"因為是"婚姻"是否雙方仍負性忠貞義務(若比照現行異性戀婚姻概念,也如本集中的女同志聲稱對雙方忠誠)但伴侶制度和多元成家並不需要負性忠貞義務,就我所知部分的反對者有可能是針對"不負性忠貞"義務提除質疑,因為他確實動搖家庭的基本概念。(至少就我個人認為若我的父母跟我說,他不對另一半負性忠貞義務,而它們也有其他的性伴侶,身為兒女的我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思考這件事,這樣我們可以說"不負性忠貞"義務沒有動搖家庭的基本概念嗎,因為我若接受我父母的價值觀(或有一天他變成法律許可的價值觀),有一天我也不用對另一半負性忠貞義務,那我生出來的小孩到底是該叫他親生父親還是看我當時跟哪個伴侶男友(這中間我可以更換無數性伴侶)在一起,誰就是他爸爸,這樣的家庭還是家庭嗎? 家庭的定義到底是甚麼,是媽媽目前跟哪個伴侶再一起,那個伴侶就是孩子的爸爸嗎? 這種家庭基礎會穩嗎?(目前心中的疑問,竭誠希望有話好說以後請到的專家能夠解答這個問題)
當然,回到最早所說的,這邊指的是就家庭的基本價值觀而言,若只是就法律來說(如通姦在刑法上的除罪化)那是兩個不同的議題。(一個是法律權益,一個是基本價值,那就看法律是否要以較高標準維護基本價值,不然這世界上的事只要看似不傷人害人豈有不能做的嗎)

匿名 提到...

強烈建議公視將同志婚姻、伴侶制度和多元成家這幾個議題分集討論,因為這幾件事不是同一件事)),反對的人也不見得是三者都反。(比如說 同志"婚姻"因為是"婚姻"是否雙方仍負性忠貞義務(若比照現行異性戀婚姻概念,也如本集中的女同志聲稱對雙方忠誠)但伴侶制度和多元成家並不需要負性忠貞義務,就我所知部分的反對者有可能是針對"不負性忠貞"義務提除質疑,因為他確實動搖家庭的基本概念。(至少就我個人認為若我的父母跟我說,他不對另一半負性忠貞義務,而它們也有其他的性伴侶,身為兒女的我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思考這件事,這樣我們可以說"不負性忠貞"義務沒有動搖家庭的基本概念嗎,因為我若接受我父母的價值觀(或有一天他變成法律許可的價值觀),有一天我也不用對另一半負性忠貞義務,那我生出來的小孩到底是該叫他親生父親還是看我當時跟哪個伴侶男友(這中間我可以更換無數性伴侶)在一起,誰就是他爸爸,這樣的家庭還是家庭嗎? 家庭的定義到底是甚麼,是媽媽目前跟哪個伴侶再一起,那個伴侶就是孩子的爸爸嗎? 這種家庭基礎會穩嗎?(目前心中的疑問,竭誠希望有話好說以後請到的專家能夠解答這個問題)
當然,回到最早所說的,這邊指的是就家庭的基本價值觀而言,若只是就法律來說(如通姦在刑法上的除罪化)那是兩個不同的議題。(一個是法律權益,一個是基本價值,那就看法律是否要以較高標準維護基本價值,不然這世界上的事只要看似不傷人害人豈有不能做的嗎)

匿名 提到...

多元成家草案下,有各自獨立的三案(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屬制度)分送進立法院,而今已有婚姻平權一案通過一讀。另外兩案也正在進行連署提案。
貴節目探討到同性婚姻合法化(含在婚姻平權法案),充分展現正反兩方之意見。
近日多元成家草案沸沸揚揚有諸多爭議,貴節目是否也能就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做討論呢?希望在這方面能得到更多的資訊,不論是制度介紹、立意重點,或是顧慮、擔憂、"有瑕疵"的部分。謝謝您!

Bucaca 提到...

to Bridget

反方是有針對問題回答的,你不能因為他們論述展開的慢,然後就說別人贅述或轉移話題,其實對這個問題我也感到不滿,在主持人指定陳志宏回答問題,在陳還在鋪梗的時候,王倩倩這女人突然之間又發作插話進來了,但當時陳志宏的態度確實是針對問題作誠意回答,他並沒有閃躲。

至於柯教授,他對主持人的問題,他個人的觀點是這與是否造成傷害無關,要回到婚姻的意義去探討,他的敘述太多個人意見,缺乏普遍性,主持人為掌握時間就轉問陳志宏,接下來就是王倩倩插嘴,造成這問題沒得到充分的討論,真的很可惜。

匿名 提到...

其實兩個相愛的同志要結婚本身並沒有甚麼爭議。
真正爭議的點在於與婚姻聯繫的"家庭"概念。也就是節目中有提到但似乎並未展開充分論述的同志子女問題。同志是否可以收養小孩? 我記得在法國的遊行中其中一個反對團體是收養小孩的機構(反對者並不都是宗教團體呀,有話好說若能請到類似的相關機構會不會讓論述層面更深化?)。若同志可以收養小孩,下階段的問題將是,同志是否可以借精(或卵)生殖而有自己的小孩? 貴節目是否能請到真正對同志家庭有研究的人來討論這個問題(畢竟一定有對國外同志家庭的研究可做為借鏡呀)

匿名 提到...

我也覺得反方意見沒有被充分論述(而反方關於家庭核心價值的觀念是個大題目,似乎需要更多時間讓他們展開論述,因為支持方的觀念很好在短時間內被理解,但是反方的觀念牽涉到很多深層價值的東西不是那麼容易在短時間內闡述完整)另外反方的來賓也要好好篩選,因為它是個大題目更需要具有嚴謹邏輯和表達能力清晰的人來擔任。

Oliver Lin 林阿尼 提到...

很用心
反方實在是太遜了

匿名 提到...

請重視多元成家一夫多妻等問題
而不是單因為宗教對於同志的想法大兩洗文

匿名 提到...

柯教授 在FB被罵翻了 誰還敢上節目⋯

匿名 提到...

樓上朋友

有些人不斷抨擊異已,因此覺得他自己是弱勢,個人權益被打壓...
弱勢,不是只取決在數量

聲音大、態度強悍...
還有想要消滅别人的聲音......
這是弱勢嗎?

嗯...
支持家庭核心價值、反對多元成家的人是弱勢!

匿名 提到...

所以说,楼上的朋友体验到了弱势的感受了吧。
早几年,同志朋友比你更弱势而且还受到歧视。

Onlin 提到...

回上兩樓:
不去反省一下自己的論點站不站得住腳,而是被反駁就說是弱勢,也太傲嬌了。
前陣子才有個老人,因為年輕曾是納粹,跑去躲起來,現在被發現還得回去受審。他應該會很愛這一套「弱勢」偽論述。

匿名 提到...

回給某一樓:
"匿名 提到...
搞不懂愛滋病跟同性婚姻的關係,難道同性婚姻法律通過了,異性戀就會得愛滋病?"

都已經有某位網友提到了根據衛服部11月的月報中提到同性性行為(男男)為感染危險因子最大宗,而立法讓同性婚姻合法,就等於合法化這個愛滋感染最大宗的因素。

另外可看看這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703/219468/
愛滋的治療花的是政府的預算,而政府的預算來自全納稅人的錢,管你願意不願意,只要你繳稅,都要一起幫忙付這筆錢。還提到愛滋防治已經佔到預算五成,甚至還排擠其他重大疾病防治的預算及資源。這樣你搞懂這兩者的關係了嗎?

我是希望我繳的稅可以拿來做公共建設或其他更有意義的事,而不是為特定人的行為所產生的結果買單,造成政府機關做不了其他事(排擠預算)

匿名 提到...

這什麼收視率啦
再一集啦

再請一個反方較強戰力的人
也不用請正方的人了

匿名 提到...

得愛滋病要花納稅人錢,那治療癌症呢?得癌症的人比較高級,就比得愛滋的人行為正當嗎?抨擊愛滋病是搞同性戀所得到的報應,是否也認為得乳癌或攝護腺癌的人是因為不信上帝,都是報應?說別人花費納稅人錢的嘴,先檢視自己是否可以拿貞節牌坊!

匿名 提到...

"比起同志婚姻
更讓人擔心的...
是已經在立法院一讀通過的
多元成家
此法嚴重毀壞了家庭核心價值
這才是叫人萬分擔憂的!"


拜託,目前一讀通過的不是多元成家
是婚姻平權,你反它就是反同志婚姻

匿名 提到...

其實我以前也覺得同性婚姻沒甚麼歧異很容易就能接受也應該被大眾所支持。直到最近開始認真閱讀一些反對者所寫的論述,才發現他們考量的層面並非完全沒有道理,並不都是因為恐同或單純因為宗教的理由而反對。因此,真心建議希望有話好說以後討論類似話題的時候,能讓反方有多一些時間論述完整,或是能否乾脆給反方一整集的時間?(因為支持方的意見其實只要不是真正恐同的人都能理解並不難懂,但是反方的論點其實是需要咀嚼思考的)。另外一個小小建議是,因為有話好說以前就已經談論過很多次同性婚姻的話題,我們很期待討論能夠不只是停留在"兩個相愛的人為何不能結婚"的簡單問題上,而是法令通過後究竟會對社會造成哪些其他層面的可能影響。感謝~

匿名 提到...

另外希望有話好說能儘快討論伴侶制度和多人家屬制,不要等兩者也一讀通過了才開始討論。共識是需要事先討論凝聚的。

匿名 提到...

到現在還有人認為有話好說是一個很簡單的節目
上來隨便用一些言論就可以說服人

什麼「倫理」「淫亂」都是一些沒有被定義的詞
在邏輯上是沒有意義的
「少數人」「性病」「性別認同」
這些詞都只是突顯他們對同性戀的不瞭解

個人認為「平等」的意義是沒有差別
所以一男一女根本就己經違憲
根本不用修法

匿名 提到...

回前五樓:
1,癌症的治療是健保給付(還不是全部項目都給付),不像愛滋是消耗中央政府疾管局的預算,你知道這筆預算還要投入其他各種重大病症的防治研究嗎? 何況癌症也沒有像愛滋治療的預算多到排擠其他的疾病防治資源(多到被提出檢討)。現在台灣是沒有把人變成殭屍的T病毒沒錯啦,但以後有甚麼重大傳染病或公共衛生問題,我還是希望政府有足夠的預算資源來研發應對確保全民的健康,不知道您希望不希望如此?
2,『愛滋病是搞同性戀所得到的報應
』,我很好奇你在哪看到這句話? 這整頁的留言回應我都沒看到有人說愛滋病是搞同性戀所得到的報應耶,我用crl+F在整個頁面找到"報應"兩個字的,好像只有在您這篇留言中,囧rz。另外,所有留言中看起來和您提到的最相關的,應該是有人提到”同性性行為(男男)為感染危險因子最大宗”這句話,這還是政府(衛生服務部)的報告中指出的,那位大大連網址都幫您準備好了,請問您進去看了嗎?何況這句話也沒有您提到的『愛滋病是搞同性戀所得到的報應』的意思,真不知您從哪得到這結論的?是您自己是這麼認為的嗎?
3,上篇留言中網友提到的都是就事實論事實(都查的到其根據),跟宗教一點關係都沒有,幹嘛要搬宗教來救援?
4,最後,現在網路真的很發達,很多和愛滋相關的政府報告及數據都是公開的,發言前先多找找資料,可以少跳很多針....

匿名 提到...

原來臺灣只有同性戀才會得愛滋病,
原來臺灣只有異性戀才需要繳稅,
實際上是這樣的嗎?

人生而平等,
為什麼要剝奪相愛的人結婚的權力,
同性戀不能結婚也不會因此跟異性結婚,
然後增加生育率,增加國力,
有很多人提出的質疑會不會扯太遠,
說到底,就只是歧視在你們心裡根深蒂固。

同性婚姻,
只是想要給相愛的另一半,
能夠跟異性婚姻有一樣的保障跟權力,
沒有要奪走你們的全世界。

匿名 提到...

一讀通過的那份草案叫同志婚姻,而你擔心的那兩份草案沒通過,其實大家可以先多了解一下,再擔心會比較好

匿名 提到...

人生病了就去看醫生,如果要怪政府花那麼多錢在愛滋病的醫療上,還不如去怪當時跟猩猩做愛的那個人類,沒有他就沒有人會莫名其妙得愛滋病了

GLCA 幸福同伴 敬學阿瑋 提到...

FW: (陳百齡) ... 看完有話好說的節目,節目最後,靜宜大學副教授柯志明說:「一個人生下來他兔唇,他少一隻手,你不可以說因為他生下來是這個樣子,所以他自然。」這句話深深的傷了我作為一個人,活到現在的動力。

我兔唇,我心臟病,我同性戀。作為自己身分認同的三樣重要的事情,卻在一個自詡為教授的人面前完全被否認,我不知道為什麼他憑什麼可以這樣說。我非常的痛苦,這不僅是對於我同志身分的否認,也同時對我的身體完全的否認。

我躺在床上久久無法入眠,我才不會傻到要要自殺,因為那很痛,要也是玉石俱焚,多死一個人或許會更好。然後眼淚一直留。我完全無法克制自己不斷的發抖,然後大聲哭吼。(真希望不要吵到鄰居)。

作為一個兔唇的小孩,我童年過的不是很好。因為我從來都沒有辦法把一句話講清楚。為了要清楚表達我要講的東西,我上了正音班,我在嘴巴裡含著石頭說話。只因為我不希望我在學校跟同學說話時,同學總是以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回應我。我不希望我在跟同學說話時,同學總是笑我說話咿咿喔喔。我不希望在我當上班長喊著起立立正時,同學總是私底下跟我開玩笑說,我們都分不清楚你到底要我們做什麼動作。這些都是小孩子的童稚之言,卻也都深深烙印在一個兔唇的小孩子身上。他無能為力,因為他「不自然?」。他無能為力,因為他就算跟老師說了,事情一樣會發生。他無能為力,因為他不想要跟父母說,讓父母傷心。他無能為力,只能一次又一次的練習把話說清楚,但是,把話說清楚,真有這麼容易?

作為一個心臟病的小孩,我患的是先天性心臟病中,最嚴重的一種,醫生們稱它「法洛氏四合症(Tetralogy of Fallot)」。為了搞懂他,我小時候必須要強記這個專有名詞,因為我知道,他會跟著我一輩子,但卻與世界上大多數的人無關。這個病症主要包含了四種畸形併發,所以稱為四合症,分別是「心室中隔缺損(ventricular septal defect)、主動脈跨位(overriding ofthe ascending aora) 肺動脈狹窄或右心室出口阻塞(right ventricular outflowtract obstruction) 右心室肥大(right ventricular hypertrophy)」。很複雜吧,不知道看的懂得人有多少。反正很多這種病的人都死光了,我苟活到現在,也算是運氣好吧。但是,這種活下來的好運,並沒有辦法讓我的生活一樣好運。我總是要交代,為什麼大家在操場上跑步時,我卻總得在教室裡面休息。我總要交代,為什麼大家上游泳課時,我不敢下水,只因為身上開過多次手術,傷痕累累。我總要交代,為什麼不跟大家一起走樓梯,卻礙耍特權的搭電梯,因為爬樓梯對我來說很喘,很累,但我也總得堅強的假裝自己沒事一般,跟大家一起爬樓梯。因為不想要跟大家不一樣,我總是試著在大家打球時,一起拿著求跑來跑去,即便我快暈倒了,我還是得要故做堅強。因為不想要跟大家不一樣,我得要自告奮勇的參加大隊接力,我得要一再一次的跑在操場上,試圖讓大家知道我也能跑。因為不想要跟大家不一樣,我總是在玩躲避球時,盡可能的不要被打到,好證明我自己存活在球場中有自己的價值。因為不想跟大家不一樣,我總是咬著牙,試圖跟大家做到一樣,即便我真的很不舒服,反正,還沒死,就沒差。

還有同志身分,對我自己而言,這非常輕鬆。因為比起前面兩項來說,這要隱藏太簡單了。我不需要說出口,別人就不知道。我不需要表態,只要微笑帶過。當別人開同志玩笑時,我過去總是努力忍著,告訴自己「反正他說的不是我,我才不是那樣的人」。當大家在廁所裡玩著無聊的男生偷窺遊戲時,我總是故做堅強的跟著大家打鬧,即便我非常不喜歡這種被他們稱為遊戲的活動。當有人笑我娘娘腔時,總是會有人幫我打圓場,說是因為身體上的不方便,所以無法運動陽光。當有人說我是gay時,我總是含糊著轉移話題,深怕這種標籤又在被再次貼到自己身上。

但是我是兔唇,我有心臟病,我是同志,那又怎樣。我總得不斷的證明自己,我總得努力活下去,我總得一次又一次的告訴自己沒事,我總得承受更多異樣眼光檢視。但,我從不認為我不自然。

不曉得柯志明副教授會如何看待,像我這樣一個努力在為了自己生活打拼,一個努力在幫自己找到生命出口,一個努力在社會上爭取各項權益的同時,一個巴掌過來,全盤否認他的人生這件事情該如何處理。或許有人把柯教授當做笑話在看,但我完全沒有辦法,這是真真實實的人生攻擊,這是妄加判斷的指涉,是無禮的藐視他人的生命經驗,是對他人完整的否定。不知道尊重兩個字不斷掛在嘴巴,卻又如此傷人的話語,為何可以說的如此臉不紅氣不喘。

一連串的文字打出來後好多了,但是仍然只不住發抖。或許是身體在抗議,或許是太激動,或許是太過於悲傷。但我總覺得,我仍然要活下去,作為對抗也好,保護也罷,還有太多事情得要去面對。 謝謝看完這篇文章的朋友,我想說,我好多了,謝謝。

匿名 提到...

有網友提到:"原來臺灣只有同性戀才會得愛滋病",然後後面接"實際上是這樣的嗎?" 我覺得當然不是! 因為根本沒有人這麼說,除了您! 從頭到尾我都只看到有人說男男同性戀是愛滋病例的最大宗來源。"最大宗"(也就是最多數的意思,白話點的翻譯)和"只有"(白話翻譯:全部)到底是哪裡一樣了? 為什麼人家只是就事實指出{XXX是造成這個結果的"最大宗"原因},您要回:{難道"只有"XXX會造成這個結果嗎}這種話? 把別人講話程度竄改的更嚴重再來回應扣帽子? 套句最近很紅的話的公式{這不叫曲解,那甚麼叫曲解?}何況那個事實還是政府的報告啊(是PDF檔,若無法觀看請下載Adobe Reader)!第一句話就跳針,真的很難往下看下去....

還有下面您提到的包括"很多質疑是不是扯太遠"等,其實有很多可以討論的,不是扣個"根本就是打從心底歧視"的帽子就可以講完的。但鑑於第一句話就嚴重跳針,把別人的有憑有據質疑扭曲,後面也很難討論太多,講得越清楚也是得到跳針的回應而已。

最後,我知道同性婚姻這問題很大很廣,能討論和溝通的面向太多了,我也沒有都很清楚和了解。不論是支持和反對的人,都有我覺得有道理的陳述。我只是個關心"疾病"和"公共衛生"議題的人,所以只就這個部分討論,而且找到的客觀資料都顯示出滿讓人擔心的。已經被客觀證實為這疾病最大造成主因(再強調,這是被證實的)如果合法化,很難想像後續的傳播狀況和對社會公共資源的消耗為何。我相信有安全性行為啦,真的,但真的那麼安全的話,為什麼還是高居造成原因第一位....

Dustin 提到...

給貴節目的建議,

第一,正反方來賓的背景應該相當。才能在平等的領域背景裡做對等的討論。

第二,引用的文獻應該標明詳細出處。並且引用的資料或數據等,再討論前應該互相分享以提供雙方查證或能提出對等的資料做辯護。如作家王倩倩提出同性家庭家暴比例的數據我怎麼找都找不到,以及其法國認為同性家庭會造成兒童心理影響的資料也有相關資料認為其影響來自於社會的歧視與不平等對待而非家庭因素。
在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數據是有權威性的。大部分的觀眾是沒有辨別這些數據真偽的能力。所以讓來賓使用這些數據,貴節目也等於為這些數據背書。如果這些數據資料來源有誤,貴節目也有責任。

第三,節目開始應該對法案有簡單明瞭的介紹,避免觀眾在不清楚的情況下誤解法案。畢竟這是正反方的討論,先將議題說清楚是很重要的。

匿名 提到...

伴侶制度 很像性伴侶制度耶
色情業包養只要去登記為伴侶
還可以抵稅
還合法
要大家平權認同
大家真的要這種保障色情的法律呀!!!

匿名 提到...

謝謝這個節目帶動大家更多討論及思考。如果還有下集,我比較想了解非(基督)教徒的反對原因會是什麼?

因為教徒們講到一男一女就開始鬼打牆,也沒有承認也許是跟教義有關(還亂扯道教的陰陽...如果是太極的陰陽魚,那是泛指一切高低起伏明暗大小的狀況好嗎?不只是性別上的男女...)

總之台灣社會能有這樣的辯論很棒,在過程當中大家都能有所學習

匿名 提到...

想問一個問題。
請問同志婚姻平權這個法案通過以後同志可以人工生殖小孩嗎?(目前對法案的理解似乎可以領養但好像沒談到人工生殖?)但若同性婚姻權利全部比照異性婚姻辦理,同志以後是否可以通過借精生子擁有小孩,而台灣目前代理孕母尚未合法化,這是否造成男同志和女同志求子方面不平等的問題?
而如果同志婚姻必然導向人工生殖和代孕(畢竟國外通過同志婚的似乎都會進一步通過代孕和人工生殖法),這叫那些支持同志婚姻卻不支持人工生殖及代孕的人該如何選擇立場?

若同志婚姻將會推向未來人工生殖法和代孕的通過,這是我個人非宗教性的反對理由之一(而我對異性戀的代孕制度也是不支持的)。

第二是小孩內在對父母的渴望。我並不認為同志教養的小孩在人格或社會成就的表現上會比異性戀差,事實上我相信他們可以很優秀。但我們或許都有聽過國外類似的故事:一個有兩個媽媽或兩個爸爸的小孩問他們的同志雙親是否能給他們一個媽媽或一個爸爸? 老實說這種故事總是非常令我揪心和不捨。我們不能確定孩子的內在渴望是否真的需要一個爸爸和媽媽(就算有研究證明同志家庭孩子長大一樣可以很優秀,我仍然認為優不優秀或品格性向與一般人無異不是個可以完全說服的點,那就像單親的小孩也可以很傑出甚至更成熟,但你若在童年時候問它們渴不渴望有爸爸媽媽,我想大部分的答案仍然是想要的)在不能確定的情況下我認為對孩子的事情還是要謹慎為妙。 但若同性婚姻不涉及孩子我覺得是應該支持的。可是涉及孩子就已經不是兩個人相愛那麼簡單了。

匿名 提到...

個人認為同志議題不可以跟孩子、人工生殖混在一起談
如果那是有因果關係的話
那法律也應該禁止不孕人士的結婚

個人也不能理解性交與同志的關係
如果是因為同志跟性交有關係的話
那也應該廢止異性結婚
因為異性結婚會有娼妓的問題

性病也是同樣的問題

今天同志團體要的只是可以承認配偶而已
但反對人士一直無限上綱到無可復加的地步

如果反對人士真的那麼有心
那應去照影片裡面所述
至少去立法遺囑、財產、緊急醫療的問題
但反對人士就只是上網連署
只是把他們看成異類的心態對待

其實同樣的事情早就已經發生了
那就是國道重機的問題

你不可已因為重機上國道有可能危險就禁止
那樣子根本就只是歧視而已

匿名 提到...

我不認為它們有如你推論的因果關係,只是如果孩子問題不應跟同志婚姻議題一起談,那麼我想法案內容是否現階段不應包含領養權和其他孩子的相關權益(如借精生子和人工生殖)? 如果它已經包含,那它就是一個考量的點,我們不能不討論這個問題(除非他不包含。但目前法案內容已提到為可領養,而人工生殖好像沒明文提及,但若比較異性婚姻辦理,未來勢必也會容許借精生子甚至代孕)。
我認為子女是個很重要的問題,何來為反對而無限上綱之說? 就算我們支持同志婚姻,我覺得思考週邊及後續問題也是很重要的,而反對者在這方面可以讓我們看到一些被忽略的點。而子女問題在同志團體內似乎目前也有歧異,因此我覺得應該被討論而不是直接比照異性婚姻的權利辦理。

匿名 提到...

【即時論壇】同志醫療權益未曾被剝奪 | 即時新聞 | 20130925 | 蘋果日報

作者:陳建宇博士(北醫大麻 醉醫 師/醫學倫理助理教授)

同志之醫療「困境」(如被拒絕探視生病的伴侶,或無法簽署手術麻醉同意書等)是個假議題,更是對近年致力平權的醫界一個嚴重 汙 衊。筆者以一位天天在手術室執行同意書簽署之重症醫師與醫學倫理教師身分,澄清此一迷思,也試圖捍衛醫界尊嚴,免遭受抹黑。
從醫學倫理及醫師誓言 來 看,病患所獲得醫療之照護,不應受其宗教、信仰、國籍、種族、政黨、性別、年紀與地位等而有所差異。不可諱言,醫學教育不能也不 應對醫師進行思想改造,使他們成為全然價值中立的科學家;相反的,醫學倫理教師鼓勵醫師思考,並在臨床實踐中進行反思,型塑 個人 化之道德觀點。但我們更強調,如何在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所建構之專業素養(professionalism)下,也就是在穿起白袍的那一刻,放下個人主觀之道德好惡,無條件且公平地竭力照護 每一位病患,無論他是總統、階下囚、企業家或遊民。
從醫療法律層面來說, 同志 確實有權為其伴侶簽署手術、麻醉與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相關同意書。依據醫療法第63與64條規定,除病人、法定代理人、配偶、親 屬外,關係人亦可代病人簽署醫療之法律文件。而依照衛生署 (衛福 部前身)公報第34卷5號53頁之解釋,關係人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人,如同居人、摯友等。」也就是在醫療決 策中,具備(非)同志身分之「同居人」或「配偶」,並不會因為其有無法定之婚姻關係,而接受到醫界不公平之對 待。
從臨床實務層面來說, 同志 伴侶之探視權從未被剝奪或侵犯。以現今台灣所有醫院之加護病房侷促之護理人力,尚且對訪客數量進行控管都有落實上之困難,怎可能 對其身分進行嚴格篩檢呢?尊重、多元與接納,才是當今醫界真實的景況。
簡言之,同志與其伴侶 之醫 療權益,過去不曾、未來也不會遭受任何不公平之對待。故煩請社會大眾在談論同志之婚姻權時,勿再消費已身處「困境」的勞苦醫護同仁們!

匿名 提到...

護家盟不斷代替小孩講話的招數,伴侶盟拆的了招嘛?

匿名 提到...

不知從古至今不斷反對同性特殊情感的異性戀族群這類的沙文主義,他們跟納粹主義兩者有何分別?現在是地球村和平的時代,這些反對的族群觀念還停滯在傳統女子裹小腳般的束縛,完全毫無同理心,嘴裡盡是傲慢、野蠻自私的偏見,可憐不被認同的族群難道就只能活在弱肉強食的世界裡不斷的被壓迫、被欺凌、被歧視的命運?這些醜陋腐敗的人心早就腐蝕已久,他們卻自以為是合理合法、高道德的人類族群,然而卻都是引發戰爭、破壞和平、人口爆炸、暖化地球等貪婪慾望的引導者!

匿名 提到...

聽說國外有些同志本身反對同性婚姻,不知他們的理由為何,貴節目之後談到類似議題是否能請到反對同性婚姻的同志談談她們的看法,讓討論更全面,也不會讓反對者總是由異性戀與宗教團體為代表?

匿名 提到...

請問同志婚姻合法化後,同性的性教育是否也會被納入國民教育當中?

匿名 提到...

希望貴節目將來能探討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並建議請來的正反雙方都應有法律專業人才,才能看出在法律上是否真正有甚麼漏洞或不足之處,不會流於只是個人理念或意識型態的聲張。

匿名 提到...

台灣現在的性教育也是爭議很大的題目,期待有話好說將來也能討論這個議題。

Read Book 提到...

Love, no matter what!

從1973年至今已40年,無論國內外腦科、神經科、身心科等醫學專家,提供無數論文與報告證明同性戀、跨性別為與生俱來的天性,因此與任何人、任何族群毫無差異。

但此論述,從古至今仍無法讓封建的傳統保守派人民與少數極恐同之宗教團體接受,而甚至提出許多傷害性與排斥性的言論來撕裂彼此最基本的人性價值;愛。

神愛世人嗎?是的,我深信祂愛所有人間萬物,但往往人的獨立個體思維與解釋,而造就了一幕幕的悲劇與傷痛,因此也開始讓受傷的這一方開始懷疑神的真愛與否,聽來感嘆又不捨。

是否真的要將同性戀、跨性別這些族群的人「調整」、「改造」、「扳直」成 Heterosexual 的軌道,才能符合世界大同的完整原理呢?但如果你也接受科學的佐證,這是他們與生俱來的天性,那上述的這些方式,對他們來說豈不是一種酷刑與折磨,活在異性戀的禁牢裡,永世不得超生。愛若不能平等平視,那在神的面前談論真愛,也只是顯得空洞與不真實。

若無法平等的對待所有人,讓恐同症不斷惡化與擴大延伸至下一代,故而造成世世代代的歧視與對立,相信這也不是反對者所樂見,因此教育下一代去認識與接受不同的族群,才能避免傷害出現。然而這也只是回歸到人的最基本權益「人人平等」。

似乎目前宗教信仰的準則高於憲法,但在一個民主法制的國家中,以法律保障所有人的權益來說,憲法似乎也忘了它應當發揮站在那一個高度來保護所有人,因為憲法忘了,因此受傷害的人無法停止繼續受傷。若恐同者獲得完整的勝利,是否就表示這世界上從此不會再有同性戀、跨性別這些族群的人。

神愛世人,是的,從無懷疑過,無論身為何人。


大同 筆

匿名 提到...

請問各位有沒有科學方法可以檢驗出一個人是否為同性性取向? 若沒有方法可檢驗,那是不是會衍生出許多相關的社會及法律問題! 想想任何二人不分性取向都可以有婚姻關係,那是如何:
1. 婚姻登記等同註冊性取向,所以相關法律都適用,也有利於社會秩序的維持!是嗎? 性取向若無法以科學方法檢驗,我說了算! 要更改就更改,不可以嗎?相關法律都是垃圾,社會秩序無以維持!
2. 同性婚姻可以自然或人工的方式來繁衍後代,不會影響人類社會的延續及發展!
是嗎? 沒錯,是可以繁衍後代! 但是若以自然方式施行,要思考法律上如何界定是否為通姦或性交易;若以人工方式施行,我們的後代將成為金錢交易下的產物、淪為商品! 如果個人主觀認為商品有缺陷或不滿意,可不可以退貨? 法律如何客觀的界定缺陷! 法律要不要訂定保固期! 被退貨的嬰兒或孩童何去何從?
3. 同性婚姻家庭可以領養、教育孩童,肩負起社會責任!
是嗎? 沒錯,相信願意結婚的同性取向者都是有愛心並肩負起教育中最為基礎且最為重要的家庭教育。不論是東、西方的文化,陰與陽之間的奧妙互動深深的影響人類文明的發展,陰與陽不但缺一不可且須調和維持平衡,否則都會有劇烈的動盪與破壞! 孩童的成長更是需要有平衡的澆灌,以使他們能夠健全的成長。當然,不論性取向為何我們都可以將人類以「陰性」與「陽性」來做區分,所以同性家庭對孩童的教育不成問題,「父親」、「母親」的稱謂或許就改為「陽親」、「陰親」。但這是不同的,「母親」、「父親」不但在於個性上也在於生理上有陰、陽(雌、雄)之分,且沒有任何存活的動、植物在生理上沒有陰、陽之分,即使是同性取向者也無法迴避生理上陰、陽之分。沒有了最為根本生理上的陰、陽調和,那別說要達到其他層面的陰、陽調和!

任何人的存在都有其天職、使命,有許許多多的同性取向者都相當優秀且肩負了社會責任,但請思考造物者的法則及人類文明的存續!

匿名 提到...

柯先生,我只想說幾句話,
你如此崇尚自然,為何你穿著衣服?
你出生時應該是沒穿衣服的,
你如此崇尚自然,你家不用電?你不用手機?
地球一開始也是沒這些東西,
你如此崇尚自然,就應該學馬吃草,
因為現在經過烹煮的食物,哪樣是自然的?

匿名 提到...

抱歉沒說清楚,簡單回答:
所有的科技都源自於自然的教導,
衣服, 從動物學習穿衣可保暖
電, 從閃電學習的
手機, 電的延伸及應用
熟食, 從一場森林火災中發現熟食更好, 要生食當然也可
飛機, 從飛行動物上學習
雷達, 從蝙蝠上學習
聲納, 從海豚身上學習的

人就是如此渺小但又不謙卑.

匿名 提到...

何謂平等?
只有異性的結合才能有孩子, 沒有孩子談甚麼領養,教育. 所以大家都要平等嗎?
既然要平等, 那收入多的為什麼要多繳錢給國庫, 人家可是付出更多精力與承擔更大風險, 收入比較多是應該的阿,修修法不論收入多少大家繳一樣的稅嘛. 反過來說, 大家都辛勤的工作, 工作時數也差不多, 薪資要平等! 那麼誰要多做事, 誰要承擔.

匿名 提到...

照你的意思說
共產主義才是最好的?

匿名 提到...

再者
憲法何時保障收入平等了?

你跟片中說西班牙只有不到百人申請完全是自打嘴巴

WHWHO 提到...

異性結合後泛生許多權力義務等等的問題, 法律上將之稱為婚姻, 並將隨著婚姻關係可能產生的問題加以規範。 而同性別者的兩人欲結合,取得與異性者結合類似的法訂權益,如不影響第三者,法律上可明訂比照婚姻關係處理. 而可能影響第三者,或與異性結合所產生之影響不同的部份則另以法律規範。必竟同性結合與異性結合有其不同的地方。而男女結婚產生後代子女,這也是有婚姻規範的重要原因, 雖然也有不育子女的婚姻,這是較少數,多數生物都是因生育後代才得以繁沿至今。也因此同性結合可另訂一名詞,以與異性結合區別,不一定要要用結婚這兩字。,
至於同姓家庭可否收養子女的問題,因影響及第三者即被收養者,宜再深入探討,雖有研究曾報告子女成長未有明顯影響,但仍有許多學者認為父母是子女性別模仿的重要對象
WHWHO

匿名 提到...

先從教科書改革做起吧!
再從這根深蒂固的人民思想改變吧!
小孩這樣幼小,要跟他們講男女差異性,又要跟它們說男女性別互換,是有些困難,
小孩聽得懂嗎?大人自己恐怕都不懂了,還指望教懂小孩,真可笑!
提議製播相關性別教導的節目,讓大人有所依循,小孩能夠明瞭,省下大家在此噴口水的時間

匿名 提到...

我覺得過去傳統道德不能否定現代新思維
但過去傳統道德 私下也迫害到現代的孩子

曾經認識一個大哥
他告訴我 傳統道德關係他必須要結婚
但他是個男同志
結了婚後生了一個孩子

他不再跟他老婆住 過自己的生活
照樣找尋自己所愛的同志伴侶生活
老婆也一個人跟婆婆住
孩子也出社會

在傳統道德上似乎他們完成一般人所謂的人生
在他們內心似乎殘缺不堪

這樣的婚姻在台灣不止如此
只是沒浮上台面

過去我不認為同志一定要結婚
但我是個女同志

直到我年紀越大 更需要人照顧
有如我們照顧父母親一般

當我與我女友要買保險時
卻發現受益人不能寫我時
讓我驚覺到
有一天我離開後
就算我跟她共有的財產
她是無法受益
那她的後半生該如何?

人一旦生亡需要有死亡證明才能申請
死亡證明只能親屬才能申請

我們只是需要給最愛的人對未來有所保障
我們愛自己所愛的人是不能用性別去很量

我女友六年前曾經有一段婚姻 一子 因男方關係而離婚

現在我女友是女同志 她愛一個人 而非性別關係

法令的牽伴 讓相愛的人無法有所保障 對我們而言事 人生中最遺憾的事

我們也可以擁有 一般婚姻者的權力

現今離婚 單親者 對孩子們不也造成身心上的影響嗎?

又何必針對同志們專牛角尖

這些問題不也都是一般婚姻帶來的傷害

我支持多元婚姻法案

這可以解放被傳統婚姻下壓迫的朋友們



匿名 提到...

我是個天主教徒,在教會已經24年了!

但 我是非常挺同志的人!

1.聖經上說:一男一女,兩人合而為一,為了繁衍下一代,沒有錯。

2.但聖經也說:我們應該愛每一個人,接受每一個人。(包括同性戀者)

但 反同志的人好像只聽第一點,因為同志違反自然規律……?!就因為這一點,開始打壓同志、言語上的暴力、欺負同志、歧視同志、謾罵同志………等。為什麼?為什麼沒辦法接受同志、愛同志、關心同志?為什麼反對的人做不到第二點?

在教會裡,每個人都是自由的,沒有一個人能夠批評別人、審判別人、歧視別人、取笑別人,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罪,我們都一樣。

就因為我們沒有同性戀傾向我們就有資格批評他們、侮辱他們嗎?

雙手雙腳健全的人就可以取笑斷手斷腳的人?

白人就可以歧視黑人嗎?

有錢人就可以看不起窮人嗎?

瘦的人就可以取笑胖子嗎?

身高高的人就可以欺負侏儒嗎?

就因為我們比較好,沒有這些問題,我們就可以歧視這些人嗎?如果互換角色,換你們被取笑,你們有何感想?

感受不到別人的愛、別人的關懷,每天生活在壓力、恐懼當中………對吧!?

我們沒有人比任何一個人還要好,我們要像每個人學習,也許這些人比我們還厲害!

我們評什麼資格去審判他們呢?

教宗說的:若同志帶著善意追尋主,我有何資格評斷他們呢?

我在教會裡也認識很多同志,每個都很優秀,他們也是每個禮拜望彌撒,相信天主,相信耶穌基督,我有資格審判他們嗎?沒有吧?

所以反同志的人,加油吧!我們每個人並沒有比較好,一樣爛,一樣沒用,沒資格去審判別人。

匿名 提到...

每個宗教都提倡(愛與慈悲)不是嗎,上帝愛世人,佛陀慈悲眾生,用自己的思維否定同志的愛,只有你有愛,同志就沒有嗎,只有你有慾望,同志就不能嗎,自私的人永遠看到自己的利益,剝奪別人的權利。